1、本人开具无房证明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备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
2、开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开具子女的无房证明的(18岁以下):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身份证明(一般就是户口薄),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是委托他人待办的 ,除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外,受托人必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必须注明:受托人有权查询委托人在深圳的全部房产登记信息。
注意:全部都是要原件和复印件的,建议多复印几份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