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许娟律师
许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13人
专家导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数额犯,生产销售假药属于行为犯,法条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但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以及未遂、既遂等行为,以后果的严重承担来确定法刑的。数额犯指的是证券,金融之类的经济类的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犯

原因如下:

从规范层面看,刑法谦抑要求刑法经济;在应用层面,规制经济犯罪又要求贯彻刑法经济。

《刑法》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

而数额犯中的数额是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之一,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对于数额犯是否以及如何累计计算,我国刑法总则没有一般性的规定,刑法分则规定了5种犯罪的数额累计问题,即走私货物、物品罪偷税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贪污罪受贿罪。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挪用公款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作出了累计数额的规定。

数额犯中的数额应当累计的前提

行为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每次均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此种行为本质上已构成数罪,因连续触犯同一罪名而以一罪论,但在量刑时只有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才能罚当其罪、罚当其刑,对此大家不存在异议,但对以下两种情况是否应累计计算犯罪数额存在不同的意见:

(1)行为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有的达到了定罪数额标准,有的则未达到;

(2)行为人每次行为的数额都没有达到定罪数额标准,但各次行为的总数额达到了定罪数额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虽然最后会与金钱有关系,但是就现有的法律来说,生产销售假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犯罪,是根据事情的后果定罪的不是按照涉及金额定罪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6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假药罪的销售数额怎么认定?
销售假药罪的销售数额即为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假药后实际已经获得、以及应该获得尚未获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对于假药的违法销售行为被发现之前,假药还没有来得及销售出去的情形,销售数额以假药的贷值金额计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假药数额如何认定的?
销售假药数额的认定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等等都应当认定为其它特别严重情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涉案金额3000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二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认定销售假药中的数额?
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针对销售假药金额是怎么认定的
[律师回复]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
(
1)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销售假药罪量刑数额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标准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是在主观意识上故意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本罪,跟数额没有关系。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最高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罪构成
[律师回复]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数额是多少?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数额犯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