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开庭怎么查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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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在10天后开庭,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公告栏查看自己的开庭时间。开庭审理后,一般审判将在一个月内结束。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公诉案件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开庭怎么查

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开庭怎么查

所述刑事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还是刑事自诉案件不明确;刑事公诉案件由属地检察院提起诉讼,刑事自诉案件也称直诉案件由受害人方提起诉讼。在此不细论了,开庭审理至宣判的期限规定都差不多,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10日后开庭审理,管辖权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已称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怎么查法院开庭时间

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法院公告栏提前公布开庭时间。

开庭审判程序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哪些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综上所述,无论是什么情况,哪一类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都是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法作出判决,都需要经过开庭。 双方进行盘问后,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应的判断。 刑事案件受理后一般10天以后开庭审理,三个月内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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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
  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
  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
  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
  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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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内日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笔录经被调
  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
  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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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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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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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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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二十六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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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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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第一百二十八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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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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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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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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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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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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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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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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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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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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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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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三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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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涉嫌刑事案件,检查院起诉后庭前调解成功还会不会判刑?什么时候能放
[律师回复]   涉嫌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后,庭前调解成功还会不会判处刑罚,须由检察院或者根据案情决定,不能一概而论。什么时候放出来或能不能无罪释放都没有确定概率,只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与诉讼程序的进序来决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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