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四川省的社会保险条例遵循中国的社会保险条例。包括社保基金是什么,什么是五险,对于劳动者其有哪些保障规定,还有其保障管理方法有哪些等等,这些都属于社会保险条例的范畴。了解这些条例有利于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有哪些?

四川省的社会保险条例所涉及的内容有很多。

比如说社保基金是什么,什么是五险,对于劳动者其有哪些保障规定,还有其保障管理方法有哪些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了解这些可以有助于出现纠纷的时候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关于社会保险条例有很多,比如说社会保险费用征缴条例还有社会保险管理条例还有社会保险实施条例,这些都是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保的缴纳国家是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其好处有很多,比如说退休了有养老金不用担心养老问题,失业了可以享受失业补贴金而得病了可以用医疗保险,即便是工作出现工伤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理赔。

2、对于女性青年来说,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费用的报销,即便是生孩子期间工资照样领取,还可以休长假。可以说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一项不错的福利,一般社会保险的缴纳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而个人部分则可以从自己工资中扣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给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话,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且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缴纳的社会保险内容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还有住房公积金,一般缴费都是由单位如果是个体户的话就可以是个人缴纳,缴费机构是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然缴费之前要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登记。有了社会保条例险就可以很大程度的保障职工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权利,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给予职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的话,职工有权向劳动局提出相关仲裁或者直接像法院提出相关诉讼请求。

缴纳社保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有缴纳了社保,才能够享受社保所提供的服务和保障。保险条例也正是规定了这些内容,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保障。熟悉保险条例,让我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7****8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1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四川省社会保险比例是多少?
四川省社会保险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工伤保险一类行业缴纳0.6%,二类行业缴纳1.2%,三类行业缴纳2%。
10w+浏览
您好,因为大学在四川上的,所以毕业直接在四川工作了,然后现在跟所处公司发生劳务冲突,所以想问现在四川省劳动合同条例最新规章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1、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劳动者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中的工勤人员也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双方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在订立过程中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自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企业的厂长(经理)应与聘用(任命)的部门或者资产所有者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期限应与聘用(任命)期一致。其中有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一般应与聘用(任命)的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的企业厂长(经理)与资产所有者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董事长若任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已订立了劳动合同的职工,一般不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法》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协商变更相关内容;变动条款过多的,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国有企业使用的混岗集体职工,在征得集体企业同意后,可先解除其与集体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再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职工流动手续。混岗职工也可与集体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再由该企业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务输出(输入)协议,实行劳务结算。对具有集体职工身份,但不归属任何集体企业的混岗职工,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7、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的企业富余职工(包括停薪留职、放长假和退养职工)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确定。
8、企业按规定面向城镇公开招收的临时工,如常年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可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自行招收的城镇、农村临时工,应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才能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5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一)未经许可使用客、货运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二)客运经营者不按许可营运线路经营的;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暂停客运经营服务的;
(四)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非法拒载、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的;
(五)使用汽车以外的其他拼装、报废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六)客货运输经营者及驾乘人员未保证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的;
(七)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
(八)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不遵守驾驶培训作业规范、擅自缩短机动车驾驶培训时间的;
(九)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未按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安装学时计时仪的;
(十)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
(十
一)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交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承运人承运和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的;
(十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
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没收其拼装、报废车辆。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一)未经许可使用客、货运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二)客运经营者不按许可营运线路经营的;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暂停客运经营服务的;
(四)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非法拒载、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的;
(五)使用汽车以外的其他拼装、报废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六)客货运输经营者及驾乘人员未保证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的;
(七)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
(八)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不遵守驾驶培训作业规范、擅自缩短机动车驾驶培训时间的;
(九)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未按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安装学时计时仪的;
(十)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
(十
一)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交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承运人承运和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的;
(十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
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没收其拼装、报废车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是什么?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有,要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
当地社会保险条例主要包含包括该办法涉及的原则、参照的有关条例,具体登记事项以及如何进行社会保险管理、具体金额并且规定了相关政府机关的职责,明确了责任主体,使管理更加有序。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四川省社会保险比例是多少?
四川省社会保险比例是:养老保险按照单位缴19%个人缴8%处理,医疗保险按照单位缴6%个人缴2%处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按照单位缴0.6%个人缴0.4%处理。
10w+浏览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一)未经许可使用客、货运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二)客运经营者不按许可营运线路经营的;
(三)客运经营者擅自暂停客运经营服务的;
(四)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非法拒载、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的;
(五)使用汽车以外的其他拼装、报废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经营的;
(六)客货运输经营者及驾乘人员未保证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的;
(七)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
(八)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不遵守驾驶培训作业规范、擅自缩短机动车驾驶培训时间的;
(九)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未按国家和交通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安装学时计时仪的;
(十)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
(十
一)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交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承运人承运和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务的;
(十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的。
违反前款第五项规定的,没收其拼装、报废车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四川省社会保险比例一般是多少?
四川省社会保险的比例一般按照上一年的工资收入作为本年的缴费的基数,如果是通过公司缴纳社保,一般养老保险个人交百分之八,单位交百分之二十;医疗保险个人交百分之二,单位交百分之八,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
10w+浏览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0条有什么新规定?
[律师回复]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能就地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扣押客运标志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接受处理。
对违法工具和证据资料可能发生转移或者隐匿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以及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扣押相关证据资料、客货运输车辆和经营设备,分别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扣押凭证,并责令其15日内到指定的部门接受处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履行处理决定后,取回扣押物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扣押的客货运输车辆、经营设备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车辆、经营设备在被扣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灭失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赔偿。
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公告。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将扣押车辆或者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拍卖费用,抵扣应当缴纳交通规费、滞纳金、罚款后,余款退还当事人,不足部分予以追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社保 > 四川省社会保险条例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