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阴阳合同对贷款有影响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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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房屋阴阳合同对贷款有影响,具体涉及到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合同被解除两方面的影响。如果签订了阴阳合同,在备案时,所签订的合同价格较低,那么在申请贷款时,会根据备案价格来进行发放贷款。同时也有贷款合同被解除的风险。
买卖房屋阴阳合同对贷款有影响吗

一、买卖房阴阳合同对贷款有影响吗

买卖房屋阴阳合同对贷款有影响,具体涉及到下面几个方面:

1、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

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备案价格和评估价格来综合评定发放贷款,而银行发放贷款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银行对二手房贷款政策收紧的情况下,银行将极有可能按照备案价格或评估价格中的低者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家实际贷款总数的降低,也无疑增加了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总额。

2、贷款合同被银行解除的风险

借款合同中通常有这样的内容,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即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这也是为了保障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比如,房产价值为200万元,而银行贷了250万元,银行仅就200万元有优先受偿权,对超出的50万元没有优先受偿权,这就对银行很不利,所以银行要在合同中约定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要提供新的担保。

3、税收过高的风险

一些自住买家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不会考虑到将来再次转手的问题,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如果这些自住客因为某些原因而出售住房,这时候就会面临高税费的问题。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4、付款纠纷的风险

做高和做低房价都会产生两个不同的价格,在房管局签订的虽然价格不符合实际,但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届时买家要求按照这一价格进行交易的话,卖家将麻烦,要么可能收不齐全款,要么就要面临诉讼且未必能胜诉。因为如果做低房价还可以另行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差额部分以“补偿款”的名义补足,可是如果是做高房价通则不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差额。

二、买房签阴阳合同有什么问题吗

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避税”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更为严重的是,这样所谓的“避税”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纠纷。过户前首先要核税,核税通不过,则无法交易,纠纷自然而生,多出的税费到底谁来承担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此外,如果是通过贷款方式买房,由于首付款是按真实房价支付的,而交付贷款银行的必须是送房地产交易过户用合同,如果首付款和买卖合同有出入,贷款也不能获得银行批准,这样也会引起双方的纠纷。

此外,签订“阴阳合同”还暗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1、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数额到了一定程度要受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201 条有规定,作为纳税人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通过买房签订阴阳合同来避税是违法的,同时还有可能产生与开放商的纠纷。如果被税务机关查明有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来进行避税的话,那么需要判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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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态度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都是知道的,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未必能奏效 想钻这个空子的购房者需要注意了,除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之外,在“国五条”沈阳版细则出台后,由于将严格执行房屋评估价格,“阴阳合同”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合同上的价格过低的话,就将按照评估价格缴税,如果成交价格高于评估价,则按照成交价格缴税”。 “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表示,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阴阳合同”的效力判断 现实中存在很多类似的情况,签订阴阳合同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发生纠纷时,以现有的司法实践上看,会审查哪份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逃避税收所签订的合同并非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一般以实际交易的价格作为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概念,“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概念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即阴合同,一份对外即阳合同,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存在非常大的法律和税收风险。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
1、合同无效的风险合同法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房价暴涨的情况下,出卖方极有可能以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国家税收)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对买受人极为不利。笔者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但不能否定整个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对履行阴or阳合同发生争议的风险阴阳合同中,对外阳合同中约定的价款一般比较低,对内阴合同约定价款较高。一旦发生争议,买受人往往主张按价款较少的阳合同履行;而出卖人则希望能取得更多的价款。在实际处理中,一种意见认为,阳合同是在房产部门经过登记的,具有公示效力,应当按阳合同履行,如果购房人实际支付的价款已经超过阳合同,可以要求售房人返还超额部分。另一种意见认为,阴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按阴合同履行。笔者认为,在阴阳合同中,真实意思表示并得到实际履行的阴合同具有优先于阳合同的效力。生活中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建议您遇到此类问题最好咨询我们的合同纠纷,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房屋阴阳合同逃税,房屋阴阳合同逃税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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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吗?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的行为,如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二手房买卖中,有些中介会提供阴阳合同给双方,通过虚构低价来规避购房产生的税费,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一种,对于当事人来说签订阴阳合同也存在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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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房屋阴阳合同能否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5月老万夫妇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小万并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合同同时约定:老万夫妇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有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双方将该份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后小万办理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将该房产权属登记在自己名下。8月小万妻子朱某因琐事与老万发生争吵,并动手与老万撕扯老万打电话报警,此事经民警调解,暂时平息,但双方从此心存芥蒂。10月老万夫妇思来想去,决定把儿子、儿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他们与儿子之间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
【审判】经审理认为,合法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老万夫妇将其房产赠与儿子小万,小万也接受了赠与,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依法进行了公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等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双方间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非有法定情形,不得撤销赠与。原告老万虽遭儿媳朱某的打骂,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的约束。赠与合同签订后,老万夫妇一直居住在其所赠与的房屋内,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评析】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包含着大量的家庭伦理道德因素。承办法官曾试图从维护亲情、维护和睦家庭的角度出发,尽力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可以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但是,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实现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案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小万的义务是保障赠与人老万夫妇的居住权。事实上,老万夫妇亦一直居住在其赠与儿子的房屋内。由于家庭琐事,老万与儿媳发生冲突,遭到儿媳朱某打骂,从情理上讲,朱某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朱某并不是该赠与合同的受赠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她的行为不受该合同约束。原告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受赠人小万严重侵害了老万夫妇的人身权、财产权。所以,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在判决书中明确地指出,从道德层面上来讲,两被告作为原告的儿子、儿媳,更应该妥善安排、处理好家庭矛盾,兼顾自己的小家庭生活与照顾好长辈的赡养义务,解决家庭矛盾关键在于彼此的体谅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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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是偷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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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阴阳合同逃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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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成交易,在买卖双方价格拉锯战中,有的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一份是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申报以及过户手续时使用(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真实价格要低);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这份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上签订的价格才是真实的交易价格)。由于可以少缴税费,所以,买卖双方乐于其成。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后,买方拒绝按照真实的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
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以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同时,也对国家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最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约定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再则,交易风险发生时,卖方可能拿不到全部房价款;而买方虽然少缴了契税,但再度卖房时就要为此时的贪小便宜而“埋单”,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说偷税达到犯罪的程度,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考虑到阴阳合同所带来的高风险和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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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拒签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卖房人拒签阴阳合同不违法,签阴阳合同才可能构成违法。
现在,房屋买卖中,为了避免承担税收,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签订阴阳合同。有些卖房者怕承担法律风险,拒绝买方要求签阴阳合同。其实,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因为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
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他们也不需要双倍赔定金。卖房者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所以自然不存在双倍赔偿定金的必要。实践中,卖房者需要双倍赔偿定金的情形包括违约和一房二卖等。因此,需要卖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显然不包括卖房者拒签阴阳合同。
身为卖方,签订阴阳合同需要承担以下风险:
(1)宣告合同无效的风险;
(2)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3)刑事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另外,在阴阳合同中,一般是“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阴阳合同,那么就很可能两份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这其中的风险还是十分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指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什么意思:
为了促成交易,在买卖双方价格拉锯战中,有的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一份是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申报以及过户手续时使用(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真实价格要低);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这份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上签订的价格才是真实的交易价格)。由于可以少缴税费,所以,买卖双方乐于其成。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后,买方拒绝按照真实的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
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以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同时,也对国家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最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约定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再则,交易风险发生时,卖方可能拿不到全部房价款;而买方虽然少缴了契税,但再度卖房时就要为此时的贪小便宜而“埋单”,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说偷税达到犯罪的程度,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考虑到阴阳合同所带来的高风险和高对价。
二手房买卖的阴阳合同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什么意思: 为了促成交易,在买卖双方价格拉锯战中,有的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一份是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申报以及过户手续时使用(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真实价格要低);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这份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上签订的价格才是真实的交易价格)。由于可以少缴税费,所以,买卖双方乐于其成。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后,买方拒绝按照真实的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 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以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同时,也对国家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最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约定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再则,交易风险发生时,卖方可能拿不到全部房价款;而买方虽然少缴了契税,但再度卖房时就要为此时的贪小便宜而“埋单”,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说偷税达到犯罪的程度,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考虑到阴阳合同所带来的高风险和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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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以哪个为准?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一般是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为准。如果已经备案的合同并未履行,那么就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如果遇到两份合同都没有经过备案的情况,就是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但是阴阳合同是违法的,所以说不建议这么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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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子卖方阴阳合同逃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态度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都是知道的,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未必能奏效 想钻这个空子的购房者需要注意了,除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之外,在“国五条”沈阳版细则出台后,由于将严格执行房屋评估价格,“阴阳合同”也失去了意义,因为“合同上的价格过低的话,就将按照评估价格缴税,如果成交价格高于评估价,则按照成交价格缴税”。 “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表示,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 “阴阳合同”的效力判断 现实中存在很多类似的情况,签订阴阳合同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发生纠纷时,以现有的司法实践上看,会审查哪份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逃避税收所签订的合同并非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一般以实际交易的价格作为依据。
房屋买卖中签订阴阳合同后,买方要求付违约金,合同是否
[律师回复] 为避税中介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买卖中,上下家在约定好房屋成交价格以后,通常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写一个低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约定条款,以达到较少缴纳相关税费的目的——这就是实践中常说的“阴阳合同”。这种现象在现实房产交易中屡有发生。日前,我们又代理并结案了一起相关案例,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依法驳回了对方仇某要求我方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2021年5月10日,仇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被告孙某的一套房产。原、被告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书》一份,约定该房屋总价为200万元;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购买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款分二次交付转让方。购买方向转让方支付定金5万元,转让方收到定金后,不得借故终止售房,否则双倍返还定金。该协议补充约定:该房的合同成交价写为170万元。当天,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5万元。二手房买方违约不还定金协议签订后第三天,原告即与中介方联系,认为《定金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前后不一致,违法规避税费,故该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或以170万元总价成交。后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原告坚持要求以170万元总价成交,被告不同意。因双方意见不一,致签约未成。原告仇某遂向提讼。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违反定金协议约定,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原、被告对房屋转让总价已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由于原告要求以名义价格170万元买受该房屋,遭被告拒绝,由此导致双方未能订立买卖合同。原告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双方的约定,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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