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社保外包的意思是什么
天津社保外包指的就是社保外包给代理公司,即社保代理。
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二、社保外包的流程
1、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个人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 依据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提出社保代理方案: 根据不同用人单位、个人的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社保代理方案;
4、洽谈方案: 代理公司与被代理人研究、协商社保代理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社保代理方案;
5、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6、收集被代理人公司的资料、信息并加以整理;
7、签订代理协议。
三、社保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社保资金诈骗可以定性为诈骗罪,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罪金额达到二千以上的,达到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社保诈骗的手段
社保诈骗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还是有很多人疏于防范,屡屡上当受骗。为此,警方对各种社保诈骗案件进行了梳理,总结出四类最常用的社保诈骗手段,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甄别,加强防范。
一是以领取社保补贴为名义发送短信,诱惑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拨打“社保机构”的电话咨询,然后诱骗身份证号码及银行账号实施诈骗。
二是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三是冒充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到银行转款实施诈骗。
四是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伪造虚假文件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发放,以社保基金账户变更为名,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预交社保费,直接将资金转入某银行账户实施诈骗。
因此结合全文的叙述就可以得知,天津社保外包的意思指的是将社保外包给代理公司,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社保代理,而社保代理也就是劳动保障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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