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必须合同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建筑施工是必须要合同进行备案的,一般需要承包人登记政府的网站进行申报,再者就是填写相关的信息、只有等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办理备查案的手续,最后只要符合要求的,就可以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筑施工必须合同备案吗?

一、建筑施工必须合同备案吗?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建筑施工合同需要在双方协商好之后才能签订,但合同一旦成立那么就需要在签订之后的七日之内到当地的旨定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目的性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施工必须合同备案吗?
一键咨询
  • 142****3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备案,一般是在签订合同之后的七天之内向当地的政务中心建委窗口进行申请施工合同备案的,当事人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到上述部门来进行申请,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到建委备案吗?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登记没进行备案,这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时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需要携带合同的正式文本,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公司法人必须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四)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七)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8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备案,我国法律规定在签订协议的一周内,中标人需要到相关机构进行备案,并且备案流程分成三步,先网上申报,在线下办理手续,最后签发合同备案表,这时候就代表着备案基本上已经完成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农村建筑必须拆吗
[律师回复] (一)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农村违建房都是必须要拆除的。农村违建房是否需要拆除一般都需要根据农村违建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假如违建房是农民唯一的住房的话,那么也不需要拆除。
(二)假如违建房在搭建之前已经征得了大多数村民的同意的话,一般也都是不需要被拆除的。假如违建房是在违建房的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建造的话,那么不管违建房的宅基地面积有多大,都是属于合法房屋,这时也不需要把违建房拆除。
(三)假如房屋是因为国家相关部门的制度衔接原因而导致房屋手续没有健全,从而使得房屋变成了违建房的话,那么这类违建房一般也不需要被拆除。只要房屋户主去相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就不会属于违建房了。
(四)假如违建房不会影响到公众利益的话,一般都是不需要拆除的。有的村民在房屋建造好以后,一般都会在房屋旁边建造储物房、车库等比较简易的附属建筑,这类建筑一般也被归类为违建房。
(五)一般情况下,只要这类建筑并不会影响到农村村貌,并且不会占用到农村公共部位的面积,同时又没有损害到周边邻居的利益,没有产生邻里纠纷的话,那么这类违建房一般也都是不需要被拆除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8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必须具备哪些内容和要求?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  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有些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1 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2 引起索赔的原因    2.1 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2.2 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合同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2.3 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    2.4 项目各方管理间的影响  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2.5 不可遇见的因素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    3 索赔的内容和分类    3.1 索赔的内容  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3.2 索赔的分类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4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4.1 索赔的条件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4.2 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
(4)、
(5)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5 索赔的技巧  施工企业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就要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掌握机动灵活的技巧。索赔技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客观环境条件而灵活掌握。通常的索赔技巧有: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合同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综合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备案吗?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备案,法律当中对于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是有非常明确的具体的要求的,在签订了书面合同7日之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到当地的主管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备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是必须的吗?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不是必须的,我国目前是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规定的。在我国的施工合同的规定中,如果是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进行规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建筑施工必须合同备案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