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理家暴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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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安机关处理家暴案件的相关规定是,接到报警后应该及时出警并制止家暴,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做伤情鉴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协助民政部门把受害人安置到救助管理机构或者是临时庇护场所,根据家暴情节,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处理家暴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安机关处理家暴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婚内被家暴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家暴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围,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无论家庭暴力是否严重,都必须及时出警,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家暴案件,公安机关应依法出具训诫书。同时,对于家庭暴力还可以寻求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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