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小学生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小学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怎么预防校园暴力?
一)家庭方面
现代父母常因工作忙碌无太多的时间陪孩子,故多以宠爱及无限制的物资享受,来弥补对孩子亏欠,其实孩子成长过程的空虚是无法弥补的,孩子的教育不是金钱可达成的,只有多一点点心思,多抽时间,才可陪孩子快乐的成长,否则若子女的行为产生偏差,再赚更多的钱也终究徒劳无功。家长应做到:
1、倾听、了解、接纳、同理
尊重并欣赏子女的自主性与独特性,多些关注、多些了解、欣赏与肯定、尊重与接纳,对其嗜好勿干涉过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对立,才可促使其建立自尊,增强学习动机,发现自己的价值。
2、父母以身作则
避免以暴力解决彼此的争执,造成错误的示范。也不可在子女面前批评老师或学校,以免子女误解意思,造成师生对立。
3、培养孩子的挫折容忍力
父母应提供子女培养挫折容忍力的机会,避免过度保护,但应随时注意其情绪的反应,适时给予接纳支持及明智的行事方针,妥善训练其坚强的挫折容力、情绪控制力及自我克制力,对已形成的偏差行为,有耐心地慢慢疏导,以助其步入正途。
4、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气氛
家庭的幸福操纵在父母的手中,因此,父母之间的体谅、相爱、互敬、互信都是子女学习的最真实的典范,也只有在爱的环境,父母管教态度上有所共识,才能孕育孩子健康成熟的人格。
5、建立适宜的教育期望
对子女建立适当的期望水平,避免给予过高的压力,以免造成过多的挫败,而影响其健全人格的发展。
二)学校方面
(一)行政措施方面
1、重视校园暴力问题的存在,举办防范措施学习,充实老师暴力事件的处理及防范技能,并学习处理冲突、破坏与意外事件技巧。
2、建立(校內危机处理小组),并发挥其组织功能。给予警卫人员完善的设备与训练,加强校园门禁,以有效的处理暴力事件及维护校园的安全。
3、与学区警局建立(警备网)平常可取缔学校附近不良的遊乐场所,减少学生受害机会,一遇紧急事件则可迅速支援。
4、推行校园伦理教育,促近师生良好关系,减少师生对立,重视师生平等的双向沟通,增进情感的交流。
5、辩别暴力倾向学生有兴趣之课外活动,引导其将过多的精力,发泄在有意义的活动中。提供多元化的成就机会,并可增加参与学校生活的动力及成就感。
6、结合校外的社会资源,如警察、心态卫生中心、家扶中心、社区义工等单位,共同进行暴力行为青少年的辅导工作。必要时予以转介服务。
7、学校生活教育与学科教育并重,并加强法律常识教育、人机关系如何面对挫折、如何处理冲突及情绪处理的课程,使青少年得以顺利的成长,建立互敬互重的态度,适应社会生活。
8、主动与家长联系,以联络本、电话、家访等方式,使家长了解青少年发展的形态,并能及早处理正常或异常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使其在未恶化之前获得适当的辅导。
9、在经费的许可下,尽量改善环境设施,如图书馆、运动场、活动中心等,配合休闲生活教育,指导青少年从事有益身心的康乐活动。
10、学校之作为不以升学或考试成绩为判定学生好坏的标准,以免造成低成就学生的挫败,造就少数的明星学生可能会因此牺牲更多的学生。
11、学校建筑物的建造规划、夜间照明设备的架设,都应以尽量减少安全的死角为原则,并加强巡逻、装设警铃、监视器或保全设施,以减低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训导措施方面
1、开发师生沟通的管道,使受害学生愿意主动报告校方,且学生主动沟通能够消除心中的疑虑,有效协助处理受害事件。
2、加强校园巡逻,尤其是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都应增派人员巡查。
3、检讨学校的一些规范、措施是否有不明确或不合适宜的地方,一些奖惩制度是否能更民主、更合理、更公平、更清楚、更有效的指导与约束学生的行为。
4、已犯过错的学生,多予服务表现的机会,使其获得肯定,而能培养负责守法的精神。
5、引导老师重视师生的双向沟通,促进师生的良好关系,给予学生应有的尊重 ,才能减少彼此间的对立与冲突。
6、学校之生活管理,应采取辅导得立场及坦诚讨论的态度,不宜经常使用严格禁止或责备的方式。
7、落实导师制度,老师的注意、谅解和关心,可以察觉学生的异常缺席、身上的受伤痕跡、是否和同學起争执、是否和校外不良人士交往、及其家庭是否有严重的问题等,对于校园暴力的发生,有防微杜渐之效。
8、加强防范暴力的宣传,如谅解加害者必須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辨识潜在的加害者、如何避免成为受害者、如何因应被害的情境、及事后该如何求助与保护自己等。
(三)辅导措施方面:
1、对待暴力的学生,主动列入辅导对象,持续追踪,并与家长保持联系,以揭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2、加强老师的辅导能力,使其能及时预防或适当的、出理冲突事件。
3、重视亲职教育,加强家长家庭经营理念、及管教态度、方法的提升。
4、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与需求,对于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应建立基本资料,以便采取适当的教育,协助其自我探索,认识自己的性向、兴趣、能力及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5、加强个別与团体的辅导咨询商,协助其增强人际沟通能力、情绪处理能力、问题反应能力、及自我肯定训练等,以有效减少校园的暴力事件。
6、以每个学生为辅导对象,以早期发现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
7、对于有暴力行为的学生,必须寻求全校老师的共同理解,取得共识,针对问题行为形态,实施有效且持续性的辅导措施。
小学生的这种校园欺凌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学校及双方监护人只能从心理层面对实施欺凌方和被欺凌方进行疏导、沟通,针对给被欺凌孩子造成的伤害,监护人可以要求对方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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