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两个保险的赔付范围基本相同,都是对第三方(不包括本车、本车上的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两种保险的赔付顺序是:先由交强险负责赔偿,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交通责任是对方全责,那是能得到全部赔偿;如果双方是同等责任(或者对方是次要责任),那就需要自付一部分医药费了。
那问题来了,这两者的赔付范围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1、人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交强险虽然是用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的,但是保额少得可怜。
在有责交通事故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假如我们驾驶的时候,发生伤人事件,那我们面临的可能就是受害人的: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九项。
另外,现在发生大事故,个人的死亡赔偿费目前是70万左右。而且人伤赔付标准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
所以必须买上三者险,防止出现意外时交强险不够赔。
2、物的原因
这个方面主要是因为豪车问题,现在大城市的豪车太多了,小刮小蹭的修理可能都要好几万。
如果不小心发生了严重一点的碰撞,那五六十万可能都不够赔的。
如果发生意外,人伤赔偿 车损物损赔偿,两者叠加起来,赔偿的数额更加不会低。
所以三者险的保额还是有必要买多一点。
二、交通事故全责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需要尤其注意的公共事项,不仅仅是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的是我国的公民的人身利益,还涉及到我国的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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