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孩子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是因为男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行为而导致双方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因上述行为导致自己受到了相应的损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孩子离婚就不会涉及到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对于相关的赔偿是否要给予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好,而且在普通的离婚案件中是不存在有任何补偿的,如果存在重婚或者是暴力,以及还有虐待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进行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