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谅解书有没有作用
1、谅解书是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行为的一种宽恕,一种心理上的安慰,也就是行为人造成的伤害或者后果表示谅解,希望公诉机关从轻处罚。
2、谅解书对量刑起到一定的作用,可大可小,一方面根据案件性质、涉及的金额等来衡量,一般是损害赔偿。具体到盗窃案件中的谅解书,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大小,以及谅解书形成的前提来认定。
总之,要看盗窃数额大小以及情节方面,如果数额大,情节严重,涉及面又广,那么谅解书所起到的作用也相对较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对方不追究会怎样处理?
盗窃罪如果受害人不追究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盗窃罪,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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