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费用计算,要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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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执行金额或价格不超过10000元,每项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
申请执行费用计算,要怎么算

一、申请执行费用计算,要怎么算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费用的计算方法是: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属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上所述,在财产纠纷案件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去法院办理手续时,除了带好相关材料外,还要准备费用。对于非财产案件,执行成本相对较低,在50-500元之间。如果是要执行的财产,则需要与财产的数量成正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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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企业法人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破产程序是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按比例清偿的原则,以及法定清偿顺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进行公平分配的法定程序。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案件的受理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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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自主决定。但国有企业申请破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是否须经批准和同意,目前法律上并无规定。但依据《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作出决议的职权。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除自由决定是否申请破产外,法律也规定了个别强制情况。《公司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实践上,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提交义务较债权人的申请多一些,下面列出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破产还债书面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指企业开办的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的,应提供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破产的决议文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还应由同意开办的外经委批准。
  
(3)县级以上的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的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文件及落实职工安置费用资料,主要是指劳动人事主管机关同意安置职工的承诺书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4)审计报告、债权清册、债务清册、企业为他人、他人为企业的担保情况说明。
  
(5)企业亏损情况的详细说明。
  
(6)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7)资产状况明细表和资产处所说明表。
  
(8)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的说明。
  
(9)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成立合同等有关成立情况的材料。
  
3、破产的受理
   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破产申请,就标志着破产程序的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广东省公司破产条例》均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破产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不予受理)后,破产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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