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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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外资企业法的实施条例,首先是关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法律上所受到的保护以及管辖的范围,然后在设立了关于禁止外资企业从事的行业。其次还有关于对外资企业的规定,就是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一个发展。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可以替代进口的;

㈡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者有余的。

第四条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

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

㈡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

㈢邮电通信;

㈣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

第五条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

㈠公用事业;

㈡交通运输;

㈢房地产;

㈣信托投资;

㈤租赁。

申请在前款规定的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除中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六条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㈠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㈡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㈢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㈣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第七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设立程序

第八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㈠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㈡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对外经济贸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第九条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同意。

第十条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产品在中国和国外市场的销售比例;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

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是允许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发展的,但是如果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话,也是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同样,中国的法律对于外资企业也起了一些保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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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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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个或多个子公司能否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争,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却赋予了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限制的权利。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因此,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当然,为了防止围标串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避免,比如广泛发布招标文件,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 所以可以进行投标。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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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企业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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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参与作用,广泛吸纳职工建议,使方案能够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  
2.工资改革方案的最终确立是必须经职代会的审议后才能实施。  
3.在企业内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企业分配制度,是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公司2010年提出了工资改革的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的测算、分析确立了改革的方案,于2011年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明显提升,公司呈现出劳动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下属的一家实体单位,目前主要从事云南省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系统软件的开发及维护维修工作,现有职工200多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司的经营模式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机构不断地进行调整,人员随之被人为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改制前的固定工(在职人员);一类是企业改制后为满足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根据实际需要招聘的人员(聘用人员)。由于历史的沿革和政策的延续性就直接导致这两类人员在薪酬分配上有所差异:在职人员是企业的老员工,见证了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改制后,往往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收入水平总体偏高;而公司的聘用人员,多数是企业改制后,按一线生产岗位所需技能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收入水平总体偏低,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现象,收入水平与“身份”呈现强相关,与“业绩”呈现弱相关,这明显存在着不合理因素,优秀者得不到奖励,慵懒者得不到惩罚,严重影响到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工资体系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一、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一)工资改革的宣传工作。在工资改革方案设计之初,一定要做好改革的宣传工作。在许多时候,员工对工资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大多数员工并不关心改革的总体方案,而是关心自己的在改革后能有多少变化,是涨了还是降了。通过宣传,让员工能够理解工资方案不是解决员工工资谁多谁少的问题,也不是解决涨不涨工资的问题,而是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结合工资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立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最重要的一步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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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改革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可行性分析也就是在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确立后,进行反复地测算、比较,一方面对工资总额宏观控制情况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员工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避免改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波动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一)模拟套改。根据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结合员工岗位等级评估结果,确定员工工资所对应的等级,模拟套改员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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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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