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与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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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润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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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受害人跟被害人的区别在于被害人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而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比如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般可以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受害人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
受害人与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受害人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应该到哪里报案?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应该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第十七条 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第十八条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目的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受害人的被害人还是有区别的,民众对两者的区别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将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害人也称之为受害人,对此也不会产生什么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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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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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与工伤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两者的内在法律关系不同,工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是建立在劳务关系。当前认定工伤,一般是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材料予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要先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前置程序,再进行认定工伤。
3.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一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赔偿主体是个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一)、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会面临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一旦认定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向人社局申请并领取工伤保险金。单位领取工伤保险金后,单位向员工发放工伤保险金。
(二)、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帮老板做事受伤就是工伤,其实某些老板是不具备用人资质,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如果你盲目地去申请认定工伤,一般工伤管理中心会直接拒绝认定工伤。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公司为了减少用工成本,把某些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负责招人完成任务,而某些农民工为包工头提供劳务。
二、两者适用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不同。工伤一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民法典》。工伤一般走劳动仲裁程序,当前劳动仲裁基本上不收仲裁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走诉讼途径,一般要交纳诉讼费。
4.两者适用的鉴定程序及适用的鉴定标准不同。
(一)、对于工伤,如果员工认为构成伤残,必须先认定工伤之后,自行到人社局相关部门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由人社局相关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采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做该鉴定。
(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农民工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采用《人身损害评定标准》做伤残鉴定。
过失伤害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处罚: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例如:过失爆炸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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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就是转让,是将权利转给另一方,一般是有偿的。受赠,是无需交换直接获取,是无偿的。专利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授予的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及国家颁发的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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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与买受人区别是什么?
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承担的义务不同,出卖人拥有交付标的物(首要义务),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而买受人具有支付价款,受理标的物,对标的物进行检查通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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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标准是哪些,如何区分受礼与受贿
[律师回复] 区分罪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如何区分受礼与
一、罪既遂与未遂标准
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
首先,犯罪可分承诺、接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
其次,根据本法规定,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而也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三,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区分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索取贿赂的情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仍然说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符合本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那种认为一经实施索贿行为就构成既遂的观点,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二、如何区分受礼与

一,关于亲属转送财物的问题。所谓亲属转送财物是指,受托人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请托人不是直接将财物送给受托人,而是通过受托人的亲属将财物传送给受托人。如果明知是转送的财物,则认定为。如果不知是转托的财物,则不宜认为是接受请托人的贿赂,而宜认定为是接受亲属的礼物。

二,关于再找适宜的契机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的问题,可以有条件地认定为贿赂。这些条件可以是:
A、给予财物的主体,应是亲朋好友及有特殊亲密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亲朋好友及有特殊亲密关系的人,在某种契机上给予财物,应是属于正常的送礼。
B、应该是为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谋取了合法利益而在某种契机上给予财物,一般认定为受礼比较适宜。
C、给予财物应是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
D、应是给予了数额比较大的财物。给予财物数额比较少的不宜认定为。寻找契机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的,必须间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可认定。其他情况认定为受礼比较适宜。

三,关于领导收受下属和下级机关给予的财物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
A、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问题。领导同下属和下级机关的领导之间也有常人之间的私人感情,他们之间的礼尚往来,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受礼性质的。
B、领导利用职权为下属或下级机关谋取了特定的利益的问题。
谋取特定的合法利益,而收受的财物数额又比较小的,可以认为是受礼。如果谋取了非法利益而收受财物的,应认定为;如果谋取合法利益而收受财物的数额比较大的,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来研究:一是寻找过年过节等契机给予财物的,一般不宜认定为,而应认定为受礼。二是给予财物是在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应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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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标准是什么,怎样区分受礼与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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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给予财物应是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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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和受赠赠予有什么区别受贿与受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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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性质是一种犯罪行为,又称为罪,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于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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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罪能适用缓刑吗罪缓刑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4、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轻伤害与轻微伤害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刑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除未遂形态外,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一般说来,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这是不正确的,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有人认为,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人体通过自身的代谢功能便能使其复原,都属于轻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第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剥脱,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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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一个人用一堆石头把别人家的门堵了,适用排除妨碍(侵权人的推石头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行为)停止侵害:一个人每次碰到另一个人都要辱骂他人,适用停止侵害(辱骂的行为具有持续性)构成要件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
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一般的观念判断。行为与状态妨碍人通过行为造成妨碍状态的人是行为妨碍人。妨碍状态的出现虽然与某人的行为无关,但是有责任排除这种妨碍的人是状态妨碍人。例如,某人在夜里把散发臭味的垃圾倒在甲适用的土地上,这些垃圾也给乙使用土地造成了无法忍受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甲是状态妨碍人,他有责任清除这些垃圾。按照德国民法理论,此例中甲对其使用的土地为其责任领域,甲承担责任是由于“后果不法”,责任性质属于“状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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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受理的区别?
1、定义不同。2、先后时间不同。立案:立案在后,应该先受理。没有受理,只是审查,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可以不予受理。受理:受理在前,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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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区分标准
[律师回复] 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
本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些人认为,损伤程度凡是未达到本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标准的就是轻伤;有伤害没有造成重伤的,就是造成轻伤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对人体的损伤除了重伤害外,还包括轻伤和轻微伤害两种情况。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区分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
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
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
一般说来,轻微伤害不需要专门的手术治疗,人体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便能使其复原,或者仅采取简单的医疗手段和护理就能使伤势很快痊愈。而轻伤害在通常情况下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治疗,有时还需要特殊护理。否则伤势就有可能恶化、感染或引起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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