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两者的内在法律关系不同,工伤是建立在劳动关系,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是建立在劳务关系。当前认定工伤,一般是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材料予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要先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前置程序,再进行认定工伤。
3.两者的赔偿主体不同。工伤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一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赔偿主体是个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一)、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会面临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的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一旦认定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向人社局申请并领取工伤保险金。单位领取工伤保险金后,单位向员工发放工伤保险金。
(二)、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帮老板做事受伤就是工伤,其实某些老板是不具备用人资质,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如果你盲目地去申请认定工伤,一般工伤管理中心会直接拒绝认定工伤。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公司为了减少用工成本,把某些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由包工头负责招人完成任务,而某些农民工为包工头提供劳务。
二、两者适用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不同。工伤一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适用《民法典》。工伤一般走劳动仲裁程序,当前劳动仲裁基本上不收仲裁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走诉讼途径,一般要交纳诉讼费。
4.两者适用的鉴定程序及适用的鉴定标准不同。
(一)、对于工伤,如果员工认为构成伤残,必须先认定工伤之后,自行到人社局相关部门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由人社局相关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采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做该鉴定。
(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农民工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采用《人身损害评定标准》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