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后的施工合同能变更施工单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备案后的施工合同可以变更施工单位不过需要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变更施工单位之前,必须要与之前的施工单位我之前的施工单位就违约责任提到过相关条件的,也需要先承担违约责任,再进行变更。
备案后的施工合同能变更施工单位吗?

一、备案后的施工合同能变更施工单位吗?

可以变更。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可。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2、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填写登记表。

3、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4、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和验收手续,获得批准方可进行后续工作。这些工作统称为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项目工程报建手续不尽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

在工程规划报审阶段主要围绕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有的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意见书等,有的还要进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园林等方面的审查。

二、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如果是备案的施工合同同样是可以变更施工单位的不过需要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原施工合同到哪里办理的变更施工单位也要到哪里办理施工许可证,也是需要领一份申请登记表,然后填写登记表后将登记表以及相关资料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备案后的施工合同能变更施工单位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6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2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单位变更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单位变更的话可以进行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通常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程项目登记表,然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才会发放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的许可证。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之前的时候由于在单位伙同别人进行了偷税漏税,结果就被上级领导查下来给我采取了强制措施,我现在就准备进行变更了,只是对于刑事强制措施变更需要 什么?
[律师回复]
1、案情的进展。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立案后侦查工作即告开始,对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便可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时,强制措施适用的依据就是本阶段案件基本情况和被告人的自身情况。由于此刻呈现在公安人员面前的只是部分案件事实,其中可能存在着一些表面现象甚至假象。随着侦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真实情况就会露出端倪,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是否犯罪的所有情况将逐步得以查证和澄清。案情的这种进展就是导致刑事强制措施变更的基本原因。譬如,刑事拘留是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对现行犯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需要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以交付审判的时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自身情况,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就成为可能。
2、外部条件的变化。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大特点.在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中,就有依靠人民群众对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限制人身自由,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害性,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需要有保证人,监视居住也需要执行监视的人员。在侦查期间,当保证人因工作、生活、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不能或不宜继续作保,执行监视的人员不能或不宜继续承担监视任务,又难以找到合适的保证人或监视人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就成了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社会危险性发展的必要手段。
3、人犯自身条件的变化。在侦查过程中,逮捕、拘留、收容审查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的自身条件可能发生如下变化:患有严重疾病或恶性传染病需要就医;本已怀孕而预先未能发现;分娩后需要哺育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等。无论是有罪人员还是无罪人员,其健康的权力都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对已经怀孕或正在哺育婴儿的妇女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恶性传染病需要就医的人员,对他们羁押有失人道,已经采取了逮捕、拘留、收容审查措施的,除法律特殊规定外,应当予以变更。
4、公安司法人员的工作失误。刑事司法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公安司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要求每一强制措施的适用绝对准确似不现实。例如,将罪该逮捕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象实施了逮捕;将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以予以逮捕的罪犯仍作为嫌疑犯而适用收容审查等,这些行为在现实之中并不罕见。改正错误的方法就是将现行的强制措施变更成另一合法措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施工单位变更备案合同怎么办?
施工单位变更备案合同这种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不需要备案。目前无论是否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所获得的建设工程,只需要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可以了,但是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备案手续。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备案的变更单位怎么进行
施工合同备案变更单位的话可以进行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通常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程项目登记表,然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才会发放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的许可证。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北京施工合同变更备案吗?
北京施工合同变更需要备案,没有及时备案的,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现后应责令改正。如果在工程竣工验收的时候依旧没有备案,那么应该办理备案手续却没有备案的单位会被查处。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地址,要去海关办理变更备案
[律师回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可以对你以上提及的事项进行变更,网上要下载相关表格,得看你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是否提供了此服务,如果未提供可直接上其处去取,并咨询具体事宜。
一般得先提供上述的前两项内容即申请书及决议,章程修正案,并携带原营业执照、公章、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5、 登记机关所发的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施工合同变更备案在哪里?
如果施工合同发生了变更的话,需要发包人到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发包人要携带以下材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变更的施工合同4份原件以及双方的建筑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公司的一个新项目需要申请一个专利,我想知道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生效变更及注销如何办理?我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生效变更及注销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需要注意的是: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履行完毕的相关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的填写: .备案号、合同名称、许可种类、许可方、被许可方、代理人或联系人、提交材料清单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备案变更的,在变更后变更内容一栏注明变更事项。备案注销的,在变更后变更内容一栏注明“注销备案”。 .变更申请表须由许可方、被许可方、被委托人共同签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备案后的施工合同能变更施工单位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