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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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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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这个伤残鉴定就是伤者在治疗结束之后去相关的鉴定机构开具这个伤残鉴定报告,然后拿到了这个伤残鉴定等级就有资格去向这个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然后就可以根据这个伤残鉴定报告进行处理了。

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在办理这个伤残鉴定的时候必须是等到这个治疗终止之后才可以进行申请,然后就是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必须去这个专门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进行申请,然后就是在结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去进行后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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