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离婚财产分割以后改变主意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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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之后后悔的话,可以进行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如果在离婚后超过一年对财产分割后悔的话,法院不会进行受理。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的行为,也不能对财产分割协议后悔。

通常离婚财产分割以后改变主意怎么办

一、通常离婚财产分割以后改变主意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二、如何保全婚前财产?

(一)不要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注意保留证据

(1)保障婚前财产婚后处置所得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有两个判断的时间点:一个是结婚登记的时间,一个是财产取得的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对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婚后财产的取得完全系个人财产转化而来。

(2)在婚后购买资产时保障个人财产之性质

变卖婚前财产之后,钱一般可能用于:一是消费;二是购买其他资产。若需要购买其他资产,这时候要注意,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因为新资产取得的时间是婚后,如果不是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就可能导致新购买的资产变成是夫妻共同财产,更糟糕的是,新购买资产系双方合资购买:合资部分可能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数额不限,即使一方出资100万元,对另一方只出资1块钱,也算是共同购买。对共同购买的财产,双方可以约定财产份额,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则视为共同共有,将来分割的时候每人一半。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二)不要让对方管理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增值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则为共同所有,只有自然增值与孳息方为个人财产。还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则租金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增值或者孳息,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保全婚前财产可以通过保障婚前个人财产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自主掌控自身财产两方面进行,同时可以在婚内与对方进行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并且保留证明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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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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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在债权人主张财产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3、对已知未处理的财产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对遗漏财产的处理
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财产的存在和实际占有状况,却不提出分割要求的,应视为其默认对方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放弃分割要求。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该财产存在,而导致当事人未提出分割请求,引起遗漏分割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财产如公司股权的存在开始起算。
以上是关于协议离婚后离婚后能否重新分割财产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实践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往往很难在离婚后再重新分割财产,当然也不是必然不能重新分割,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让他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分析一下重新分割财产的可能性以及该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改变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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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哥哥他的公司因为债务的问题打官司,他想知道对于主合同改变担保也改变的有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了主合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分为两种情况:

一,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被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取得了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quot;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quot;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quot;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quot;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 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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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的户主怎么改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户口簿变更户主,需要根据具体申请办理原因而决定办理程序。变更户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 2.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3.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 4.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 对于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无法自行到户籍部门办理变更户主的情况,需要同属于该户口的人员(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参考流程如下: 1.同属于一个户口的户员,需要到相关部门出具证件: ①原户主死亡的需要到社区或者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②部分地区对于离世人员火化机构要求收取其死亡证件才给予火化的情况下,家属可以让火化机构出具火化证明代替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③原户主失踪的,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报案并满足当地失踪人口条件情况,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失踪证明。 2.同属一个户口的户员,带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核对原户主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者失踪证明以后,资料审核通过以后当场办理变更户主。(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对于原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原户主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原户口簿原件,相关的房产证原件或者证件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参考流程如下: 1.房产买卖,赠送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使用权变更以后,原户主需要及时向现房产持有人领取到新的房产证原件(或者不动产权证书),若房产持有人不同意外借的情况可以让持有人陪同前往。 2.原户主带上原户口簿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新的房产证原件(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核对原户主相关资料以及,并按照原户主提供的资料以新的房产持有人资料登记为该户口新的户主。(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三、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 对于原户主户口已经办理户口迁移离该户籍的,若需要变更户主需要由户口所属人员(新的户主)带上原户主的迁出证明,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原户主户口已经迁移离该户籍,参考流程如下: 1.同属该户口的人员,需要让原户口到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证明原户主已经办理户口迁移到新的户口),部分地区可以直接凭户口簿(户主迁出有盖上迁离章)办理。 2.同属该户口的人员,直接带上原户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派出所户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3.户政部门通过系统核对原户主相关户口迁移记录以及迁移时间,准确无误以后给予办理变更户主的流程(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四、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 对于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需要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以及其他资料直接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户主。 其他原因导致需要变更户主,参考流程如下: 1.对于不属于以上条件而需要申请变更户主,需要原户主本人带上对应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2.户政部门通过系统核对户主信息,以及经过审批认为符合变更户主申请的,给予办理变更户主的流程(部分地区还需要上一级审批情况的,会延迟在7天内给予办理变更户主,具体以当地户籍政策文件为准。)
户口本上的户主是否能改变成户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户口本需要更换。更换户主: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变更情况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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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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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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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注意: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居民户口簿的外页为塑料皮,大小会有差别,内页是统一的,内页长143毫米,宽105毫米,其中所用字体为公安局特制,在电脑上无法找到。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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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下面举两例简单概括说明:

一:某夫妻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下一些资产。丈夫此时出现外遇。妻子颇费一番周折查实丈夫将一处房产以购货名义进行抵押贷款 ,供自己和第三者生活花费;还将部分经营用款转到第三者名下。妻子不能痛下决心离婚,又恐财产被丈夫全部私吞,最后落个人财两空。面对丈夫这种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怎么办?妻子可依据上述规定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已抵押房产除外,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王某患脑部重大疾病,需手术费用十几万元。妻子担心万一手术失败,十几万元打了水漂,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生计也会面临很大压力,故迟迟不拿手术费。作为丈夫,王某可委托他人代为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权人起诉的前提是患有重大疾病,当然若有债权人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上述两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各种情形下的婚内财产分割,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夫妻感情,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说是离婚前的“试水”,不过这也是当事方为维持或挽留婚姻,同时又保护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的一种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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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怎么办
若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购房者可向规划管理部门投诉,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拒收房屋,追究其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商品房规划设计需遵循市政规划原则,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且应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更改需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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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不难发现,第十六条规定中的前提都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当协商不一致时,第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又该如何理解呢?在实务中,法官是怎样具体按比例分配的呢,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些案例来一窥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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