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违法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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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双方所签订的格式合同是否违法是要根据格式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法律的标准来确定的。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
双方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违法么?

一、双方所签订的格式合同违法么?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预先拟订或印制成固定格式以供使用的条款”。

从合同建立目的,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谓的格式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限制: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有四大陷阱

1、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在广西工商部门公布的典型违法案例中,物流托运单、汽车销售合约等都出现此类侵权问题。如广西北流市客运中心货物物流服务部,在其使用的“物流托运单”中,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快递服务部的货物查验等自身原因造成货物破损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利用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一些公司在和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时,通过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义务并设定较高的违约金数额,加重消费者责任。桂林市工商局在检查桂林市**水公司新版的“委托银行代扣代交水费合同”时发现,该公司利用格式条款,设定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这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标准的20倍。

3、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但部分经营者却在服务协议中对此加以限制。有通报称,中国**南丹分公司在其业务服务协议中规定消费者不得退订、变更套餐或停拆机等,排除了消费者合法权利,遭到消费者起诉并受到处罚

4、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与他人签订民事合同的情形的,一定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合同的签订流程以及合同的内容条款的书写,避免侵害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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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双方签订格式有有一定的规范,需要双方详细信息,并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下面我们提供一份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后面已经注明了签订技术合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你可以一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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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格式合同,签订格式合同能够免责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条款固定、不可修改的合同。格式合同,或者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一个相当特别的东西,也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东西。它的诞生大概可以追溯到之初,当时很多人的确不知道合同为何物,格式合同也就应运而生。但几十年过去了,人们在商品社会的洗礼下,已经有了维护自己权利、平等进行商业活动的意识。可奇怪的是,格式合同不仅没有消亡,相反却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中。
二、签订格式合同能够免责吗格式合同一度是非常受欢迎的,因为它简单、易推广。但被忽视的一点是,一个行业中的企业往往达成默契,在格式合同中统一塞入明显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他们利用这一漏洞推卸责任,消费者或合作者。如果有人对格式合同(条款)提出异议,他们往往会不予重视。这一点在银行、保险、电信等相对垄断的行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格式合同(条款)甚至会成为他们的谈判筹码。毋庸置疑,格式合同正在损害着人们的切身利益,也在破坏着商品经济的原则。很多人都会把格式合同(条款)同“霸王”二字联系起来。现在,应该是管理部门乃至立法者出面彻底废除格式合同(条款)的时候了。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在合同中出现的条款以外,其他条款都必须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对此存有异议,可以去查阅公司法,其中白纸黑字地写着:“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什么是格式合同,签订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格式合同所谓格式合同,是一方预先拟定条款,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目前,格式合同已被广泛应用,但由于经营者利用与消费者之间经济力量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等。在预先拟订的合同条款中加入大量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形成“不平等条约”,甚至是“霸王条款”,这种现象在通讯、供电、供水、银行、保险、商品房销售、家庭装修及中介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市工商局副局长A告诉记者,由不平等格式合同引发的消费投诉在今年有可能持续增加。
二、签订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工商部门表示,虽然去年投诉量占总量11.83%的格式合同没有排在投诉的第一位,但这种合同的每一个投诉都代表着一个群体,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行业格式合同进行调研,重新“梳理”。但是,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B告诉记者,“对格式合同的‘梳理’,不全由工商局说了算,还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工商企业密切相关。”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格式合同时首先要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尤其应当特别仔细审阅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等不确定因素,一定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免出现纠纷后因口头约定无法确定责任而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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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格式合同是什么?
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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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之前都是别人负责合同这块 想问一下签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必须严格按照格式来写吗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几种
[律师回复] 第
一,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第
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第
三,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第
四,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第
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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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格式条款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维护公平、保护弱者,法律法规对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在订立格式条款时应主要以下事项: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一款中“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三、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采用格式条款就以下事项进行免责的,该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五、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六、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订房协议的格式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房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介绍客人入住甲方酒店的房价等事宜,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提供乙方的房间价格如下:
(单位:元)
房型 门市价 前台限价 协议低价 最低网上售价标准
(单)双人商务房元 元 元 元
豪华(单)双人房  元 元 元 元
标准商务套房 元   元 元 元
豪华商务套房 元 元 元 元
二、以上售价指乙方客人在酒店前台支付的房价:协议价格为甲方乙方提供的实际结算底价,两种价格________的差额部分为乙方获取的佣金。
三、甲方提供乙方客人房间以及卫生服务;乙方客人住宿期间,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四、若甲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特殊惠价低于乙方卖价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协调。
五、甲方按乙方传真之售价向乙方客人收取房费,乙方客人同样享受甲方酒店为客人所提供的如:健身餐饮、娱乐服务同等优惠待遇。
六、乙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时前,如超过中午十二至下午六时,须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六时,须加收全天房费。
七、每月初,乙方将上个月订房核对清单传于甲方核对,如夜间数有出入时,以甲方前台接待处和前台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住或和住半天未付全额房费的,不列入乙方夜间为数。在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个月订房佣金以电汇或邮寄的方式返还乙方,乙方按实际金额开税务发票,以邮寄的方式给甲方联系人。
八、在甲方客房紧张的情况下,甲方优先保障乙方客人预订的房间:乙方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甲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乙方可以直接发传真至甲方前台接待(销售部预订传真号码为:________;前台预订电话:________或________或转销售部)甲方前台预订部按乙方传真内容予以接待。
九、为了更好服务客户,甲方前台咨询处24小时提供查询或核实工作,乙方可随时了解客户意见及了解客人入住情况。
十、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价格保密,不得将协议底价外泄。

一、如其中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二、协议价格随市场变化及乙方销售房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方议。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怎样能识别签订的合同格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识别格式合同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其具有如下特征: (一)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 由于前述三方面的特点,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地位、独占地位或优势地位时产生。一般来说,提出合同条款的一方不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或虽然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但没有利用这一地位,而是给了对方谈判的机会,对方在事实上拥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条款的选择权,不产生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 (二)是否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方法有重要关系 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则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和处理;一方提供给对方的原本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准备的格式条款,但在与某人签订合同时允许在其基础上协商修改,则该部分条款不属格式条款。德国《一般契约条款法》第1条第2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条款作具体商议的,不属于一般交易条款。” (三)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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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要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经营地址以及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工作地点等等。双方要写清楚签订合同的时间,以及在签订合同期间,甲方应让该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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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同事现在租住了一处高档小区,小区里面需要和他签订一份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价格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物业公司(简称甲方):   业 主(简称乙方):   
一、乙方在盛威鸿福园购买住宅房一套( 号楼 单元 户),房屋所有证号为: 号,房屋所有证上面积为 平方米。   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荐,现委托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住宅房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按照“有偿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物业公司职责   
1、负责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含24小时门卫,地上、地下停放车辆看管,安全监护,夜间小区内巡视)工作;
2、负责整个小区环境卫生(含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各楼间清扫、垃圾清运)服务工作;
3、负责整个小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各住宅公用部位的维修服务工作;
4、负责小区内各住户水费、暖气费及公阿用设施设备电费的代收服务工作。   
三、业主的责任、义务   
1,服从物业公司的一切正常管理;
2,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3,自觉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护清洁卫生,争做文明市民。   
四、具体协议事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计算, 元/月·平方米,有电梯户加收 元/月·平方米(不含车辆看管费)。每月的1-5日在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逾期1-10日缴纳的,每月加收滞纳金1%;逾期10日以上缴纳的,除每月加收10%的滞纳金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缴清服务费及滞纳金后,方可送水送电。 交房后第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按市场物价浮动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必需经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服务费标准。   
2、进行装修的乙方一次性向物业公司缴纳15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禁止施工。   
3、乙方在装修时不得随意拆墙、打洞,改变室内主体结构。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禁止施工,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业主随意拆墙、打洞,改变主体结构未被发现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主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4、乙方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缴纳车辆停放看管费(轿车 :60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30元/辆·月;自行车:10元/辆·月),如发现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按(丢失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对不登记备案的车辆按临时停放收取看管费,轿车:5元/次;摩托车:2元/次;电动车:2元/次;自行车:1元/次。   
5、对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物业公司对其住宅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现防盗门被撬,主要电器(提前在物业公司备案)丢失,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和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偕同片警到乙方家察看物品丢失情况,落实后,物业公司按(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请将自家主要电器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   上述条款的赔偿不包括自家存放的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未登记备案的物品。   
6、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及各楼梯间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室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不能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7、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绿化带应及时修剪,始终保持原设计的基本形状。   
8、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带的维修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预算审查,公布征求意见后,交物业公司组织施工。材料费、施工费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分摊到各户。   
9、住宅楼公用部位(含给、排水管道、屋面、楼梯、散水坡)的维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巩义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批转维修资金。该项资金转到物业公司账后,由物业公司组织施工。   
10、业主室内各类管、线等维修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公司可采用〝有偿服务〞的办法,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处理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价格一式三份。业主、物业公司、市场业主管理协会备案各一份。   
七、双方签字   业主: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订立格式条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订立格式条款有什么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中“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3、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采用格式条款就以下事项进行免责的,该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订房协议的格式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介绍客人入住甲方酒店的房价等事宜,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提供乙方的房间价格如下:
(单位:元)
房型门市价前台限价协议低价最低网上售价标准
(单)双人商务房  元  元  元  元
豪华(单)双人房 元  元  元  元
标准商务套房  元  元  元  元
豪华商务套房  元  元  元  元
二、以上售价指乙方客人在酒店前台支付的房价:协议价格为甲方乙方提供的实际结算底价,两种价格________的差额部分为乙方获取的佣金。
三、甲方提供乙方客人房间以及卫生服务乙方客人住宿期间,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四、若甲方门市价格下调或推出特殊惠价低于乙方卖价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协调。
五、甲方按乙方传真之售价向乙方客人收取房费,乙方客人同样享受甲方酒店为客人所提供的如:健身餐饮、娱乐服务同等优惠待遇。  
六、乙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时前,如超过中午十二至下午六时,须加收半天房费,超过下午六时,须加收全天房费。
七、每月初,乙方将上个月订房核对清单传于甲方核对,如夜间数有出入时,以甲方前台接待处和前台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凡预订后未入住或和住半天未付全额房费的,不列入乙方夜间为数。在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个月订房佣金以电汇或邮寄的方式返还乙方,乙方按实际金额开税务发票,以邮寄的方式给甲方联系人。
八、在甲方客房紧张的情况下,甲方优先保障乙方客人预订的房间:乙方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甲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乙方可以直接发传真至甲方前台接待(销售部预订传真号码为:________前台预订电话:________或________或转销售部)甲方前台预订部按乙方传真内容予以接待。
十、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价格保密,不得将协议底价外泄。

一、如其中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二、协议价格随市场变化及乙方销售房量,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方议。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执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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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格式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的,在订立格式合同时法律规定了一些限制,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1、订立格式合同要遵循公平。2、格式合同中要提请注意和说明。3、注意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4、格式条款有不同的解释规则。5、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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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签订格式合同时,可否要求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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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条款固定、不可修改的合同。格式合同,或者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一个相当特别的东西,也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东西。它的诞生大概可以追溯到之初,当时很多人的确不知道合同为何物,格式合同也就应运而生。但几十年过去了,人们在商品社会的洗礼下,已经有了维护自己权利、平等进行商业活动的意识。可奇怪的是,格式合同不仅没有消亡,相反却广泛存在于各个领域中。
二、签订格式合同能够免责吗格式合同一度是非常受欢迎的,因为它简单、易推广。但被忽视的一点是,一个行业中的企业往往达成默契,在格式合同中统一塞入明显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他们利用这一漏洞推卸责任,消费者或合作者。如果有人对格式合同(条款)提出异议,他们往往会不予重视。这一点在银行、保险、电信等相对垄断的行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格式合同(条款)甚至会成为他们的谈判筹码。毋庸置疑,格式合同正在损害着人们的切身利益,也在破坏着商品经济的原则。很多人都会把格式合同(条款)同“霸王”二字联系起来。现在,应该是管理部门乃至立法者出面彻底废除格式合同(条款)的时候了。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在合同中出现的条款以外,其他条款都必须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对此存有异议,可以去查阅公司法,其中白纸黑字地写着:“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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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签订的格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仓储合同签订的格式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仓储合同签订的范本
合同编号:
保管人:签订地点:
存货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仓储物
品名品种规格性质数量质量件数包装标记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保险人名称: 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保管人
保管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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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格式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的,在订立格式合同时法律规定了一些限制,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1、订立格式合同要遵循公平。2、格式合同中要提请注意和说明。3、注意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4、格式条款有不同的解释规则。5、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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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违规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

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二、违规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1、严重违法的格式条款。这是指《合同法》第40条所规定的“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因为《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了导致合同无效的几种基本情况。格式条教也属于合同中的一个种类。当然要符合《合同法》的原则规定。关于严重违法的格式条款效力认定,本文在格式条款认定原则中“合法原则”部分已经阐述。
2、违规免责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教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就是《合同法》针对违规免责格式条款的规定。从此规定中可以看出。违规免责格式条款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违规免责格式条款。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的最基本人权。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存在基础。所以我国法律对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给予特别的高于其他权利的特殊保护,在任何合同中。凡是对人身伤害的免责约定一律无效。这种约定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雇工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医院手术合同中约定的“手术伤亡,医院概不负责”;商店售货告示中约定的“处理次品。一切后果本店概不负责”等等均属于无效免责条款。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过错归责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最基本的民事责任原则。“故意”和“重大过失”是确定民事行为当事入主观过错的重要标志。属于主观上严重过错状态。如果格式条款提供者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由于“故意”或 “重大过失”而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这是违背《民法通则》所确定的基本民事原则的。因此也是无效的。例如,邮电局发报须知中规定。电报在传递、处理过程中,由于邮电局的原因,造成电报稽延或错误。以致失效的。邮电局应按规定退还报费,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这就是邮电局提供的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发报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作为违规免责条款认定无效。
第二类违规免责条款是指由于违规免责而导致合同权利严重失衡的格式条款。即《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这一规定是与《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公平原则”相适应的。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因为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是相统一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是相一致的。在认定违规免责导致合同权利严重失衡格式条款时。应当将“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三者统一起来分析。只有这三者同时具备时。才能认定为违规免责导致权利失衡格式条教。这里的“免除其责任”应当理解为免除格式条教提供者的法定责任,即法律上有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应当理解为按照正常的交易习惯。对方当事人不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应当理解为排除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和足以影响对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目的的权利。
哥们儿准备买一套房子,已经看好了房源了要去签订合同,双方购房交易合同范文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 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 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 年 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 年 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立格式条款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中“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
3、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的,该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采用格式条款就以下事项进行免责的,该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同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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