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符合格式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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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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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不符合格式是有效的,因为只要是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并且是双方经过协商意见一致签字认可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开始生效,并不局限于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不符合格式是否有效

一、合同不符合格式是否有效?

合同只要不违背公共利益,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两者签名就成立,可以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固定的格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如果成立,就会产生效力,当事人就可以以此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已达到交易的目的。我们可以把合同订立到履约分为两个行为,一个是合同行为,一个是履约行为,这两个行为是相互分离的。也就是说,履约行为不会影响到合同行为的效力。所以说借款合同数额与实际不相符是合同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是: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5)在合同解释上,根据民法典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虽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如果合同的格式不规范的也会带来一定的麻烦,不过合同的格式并不是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主要是看合同的内容是否是表达了双方的真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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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的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签订合同的主体存在下列情形的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一、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没有代理权限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人,其合同事后没有获得被代理人追认的。三、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无权处分人,且事后也没有取得处分权,也没有获得合同标的的所有权人追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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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br/>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br/>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br/>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br/>(<br/>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r/>(<br/>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br/>(<br/>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br/>(<br/>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br/>(<br/>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r/>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br/>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r/>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br/>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br/>1、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br/>2、同时需要注意的是:(<br/>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br/>2)《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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