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不平等约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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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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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格式合同不平等约定主要是指其中一方提前写好范本内容,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已经编辑好内容。在现实生活常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在买卖合同的示例范本里,是最经常看见的,有些本应该填写规定内容的条款里,可能会出现一些空格,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留意这些细节,不要被对方的陷阱而损害自己的利益。
格式合同不平等约定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不平等约定有哪些

在一些示范文本上,会编辑一些影响其中一方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这些现象常常表现在使用率特别高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空格或空行内,本该由双方协商后填写有关内容,而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却已经印上有关内容,剥夺了买受人的选择权。

在店堂告示上,规定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他人权利的条款。一些商店、宾馆、休闲娱乐场所的告示牌标有“商品售出,概不退换”、“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请交总台保管,否则后果自负”等内容,以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本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有些酒店、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告示已经构成要约,却规定只有格式条款提供方才有解释权。

在格式合同文本上也有诸多的不平等条款。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地诉讼(或仲裁)地统一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所在地;违约金的计算上加重对方责任;在质量条款上,作为合同提供方的出卖人不履行法定的质量保证期,给予买受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不合理,买受人无权选择质量检验机构;在解除(变更)合同的条件中,限制对方的权利;有的格式合同规定,对方违约后,已交的保证金不能收回;有的格式合同规定,发生不可抗力后,通知相对人的时限不是及时而是若干天内;在部分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中介人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权利过多、义务太少,且大部分的免责条款没有采用醒目方式标明,不足以引起相对人的注意。

广告中的损害相对人权利的条款。有的广告是商品销售的要约,有的广告是商铺招租的要约,还有的广告是推销服务、招揽工程项目的要约,均属于符合要约规定的商业广告,在这些广告的不显眼处经常有一行小字——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这是典型的排除相对人权利的条款。

二、防止和纠正格式合同不平等现象的方法

1、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企业负责人、供销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拟制格式合同时,遵循平等、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特别对法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期限、法定的“三包”义务等约定要符合相关要求,不能随意免除自身责任。二要增强道德意识。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或优势地位的格式合同提供方,对质量、价格、交付、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条款,一定要防止滥用“优势地位”或拟制“霸王条款”。

2、要请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员审查把关。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请人为自己拟制格式合同把关。一是请专家把关。如专门研究法律、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能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审视格式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尽量减少不平等条款。二是请行业协会把关。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在行业行为规范和行业质量标准的制定、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请行政机关把关。行政机关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同管理的主要部门之一,企业在拟制格式合同时,可向行政机关征求意见或备案审查。

3、要用适当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出现免责条款,但使用免责条款是有条件的。第一,提请注意的时机应在订立合同前。如果是在合同订立后才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那么这一条款将不能作为合同的条款。第二,明示的方式应采取个别公示的方式。就是依特定交易的具体环境,对特定的相对人在交易合同订立前或订立时,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示。如果相对人要求加以说明的,格式合同提供方应当加以说明。个别公示确有困难时,才能使用公告公示。第三,要能引起相对人足够的注意。提请对方注意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在合同封面的显著位置加以提示,可以用字体的变化使免责条款更加醒目,也可以对免责条款文字加注符号作强调等。

4、要允许对方提出异议。一旦格式合同的某个条款出现问题,格式合同提供方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第一,格式合同对某些交易内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根据合同的要求加以完善,用非格式条款加以补充;第二,合同条款的某些内容不能满足相对人的要求,或者合同的某些约定不符合事实的,应允许修改合同条款;第三,当格式合同条款与相对人想要表达的意思不一致时,要平等协商,以求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格式合同不平等条约在现实生活使是经常发生的,有些不遵守法律规定的合约签订人就会利用这个漏洞来牟取自己不正当的利益,例如在一些广告里,广告商为了避免引起客户注意,会在包装的边角,用特别小的字体来打自己的广告,这些可能也是合同条例里没有的,所以会在不经意间触及另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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