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首先,员工应该要区分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股权激励和创始股东进行的股权激励,并且要确定好所进行分红的比例是多少,员工即使没有成为股东,也可以要求公司将股权激励协议在劳动合同之中明示出来,并且要确定好是以何种名义进行的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于员工而言,应当区分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股权激励和创始股东进行的股权激励。虽然公司名义进行的股权激励实际买单者也是创始股东或者大股东,但是,对于被激励对象而言,前者可以凭激励股权向公司主张权利,包括每年的分红;后者由于是创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员工可能并未获得股东身份,仅有分红的权利,但向公司主张分红的前提是股东身份。因此,员工只能向创始股东要求分红,无权向公司主张分红。

2.员工即便尚未成为公司股东,也可以要求将公司纳入到股权激励协议中来,与创始股东一起签订三方协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三方协议的形式确认公司对该股权激励协议的认可,员工将来可以凭此向公司行使分红权。

3.对于公司而言,应当在章程中明文规定,涉及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股权激励,不能仅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创始股东个人同意,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经股东会会议投票通过方可实施。若创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员工之间的股权激励协议未经该程序,则一切后果由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5、激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达到发展目标才是目的。所以股权激励制度和实施方法一定要结合公司的目标达成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本人、本部门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办法来制订和兑现。

离开了这一条,再好的激励手段也不会产生令人满意的激励效果。

6、由于人并非机器,其能力水平或者绩效成绩是随着环境等发生变化的,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势必会营造出不同的环境,因而员工的绩效表现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应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制定出不合格及出现问题时的标准,以便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从而淘汰不合格的股权享受人员。

公司对员工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使员工更加勤奋工作,达成公司目标的这一种手段,用人单位。如果一旦和员工签署了股权激励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履行,否则将会视为违约,员工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持股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5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80****90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41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58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有:是否依法订立了代持合同、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是否明确了权利义务等,对于股权代持协议的签订,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的相关注意事项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角度上得到确认。但问题是,股权对实际股东来讲往往比因代出资产产生的债权更为重要。在实际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应视股权代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和责任,则应应认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但笔者认为,虽然股权代持关系建立在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但处于对公司稳定性的综合考虑,第二种法律关系的考量变不可避免。
所以,如果实际股东隐瞒身份,名义股东按照实际股东的意志出面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对实际股东对股权代持事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维系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应鼓励确认实际股东的股东身份。如果实际股东虽然通过名义股东隐名,但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知悉实际股东的存在,实际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获其他股东因知情而丧失了为保护公司稳定性的抗辩理由,而且实际股东以其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事务后,已不允许公司将实际股东的人格否定,而应同样从维护公司稳定性角度承认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由于我国尚未因入“代名人”或“股权代持”等相关概念,所以在处理类似纠纷中应要求公司变更实际股东为登记股东。在第三种法律关系中,保护真正权利人和保护善意第三人是一对矛盾。在这个信息纷繁芜杂的世界,要求交易者探究公司登记之外的隐名股东几乎不可能,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正是因此,近代民法理论才确立了善意取得、保护善意第三人、表见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则。所以,当股权被名义股东擅自出让,实际股东无权以名义股东未取得其同意为由进行抗辩,同样,当名义股东因出资不实或其他原因被追讨股东责任时,也无权以自己不是实际股东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当第三人有正当理由不知晓工商登记的内容并视实际股东为股东,则实际股东不得以非登记股东为由进行抗辩。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要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应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是应该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的相关注意事项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际股东的出资至少应从债权角度上得到确认。但问题是,股权对实际股东来讲往往比因代出资产产生的债权更为重要。在实际股东要求确认股东身份的问题上,有人认为应视股权代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并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和责任,则应应认定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但笔者认为,虽然股权代持关系建立在实际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但处于对公司稳定性的综合考虑,第二种法律关系的考量变不可避免。 所以,如果实际股东隐瞒身份,名义股东按照实际股东的意志出面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对实际股东对股权代持事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维系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和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应鼓励确认实际股东的股东身份。如果实际股东虽然通过名义股东隐名,但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知悉实际股东的存在,实际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获其他股东因知情而丧失了为保护公司稳定性的抗辩理由,而且实际股东以其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事务后,已不允许公司将实际股东的人格否定,而应同样从维护公司稳定性角度承认实际股东为真正股东。由于我国尚未因入“代名人”或“股权代持”等相关概念,所以在处理类似纠纷中应要求公司变更实际股东为登记股东。在第三种法律关系中,保护真正权利人和保护善意第三人是一对矛盾。在这个信息纷繁芜杂的世界,要求交易者探究公司登记之外的隐名股东几乎不可能,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正是因此,近代民法理论才确立了善意取得、保护善意第三人、表见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则。所以,当股权被名义股东擅自出让,实际股东无权以名义股东未取得其同意为由进行抗辩,同样,当名义股东因出资不实或其他原因被追讨股东责任时,也无权以自己不是实际股东为由进行抗辩。另外,当第三人有正当理由不知晓工商登记的内容并视实际股东为股东,则实际股东不得以非登记股东为由进行抗辩。 首先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了解一下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是否有主体资格限制,比如根据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产业规定,某些行业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限制类的行业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还有些行业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于这类行业的投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投资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限制,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通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达到曲线投资的目的,这类协议就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时,合同约定的被代持人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代持人和被代持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很多情况下代持人和被代持人没有通过书面约定明确代持股权的权益归属,也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导致产生争议时无法明确股权归属。签订协议明确股权归属,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大大降低这类风险。 实践中曾出现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受让人,比如第三人并不知道代持人和被代持人的代持关系,而且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股权,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将实际取得代持股权。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被代持人一方面需要及时了解代持股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提前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提前办好股权转让手续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其他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否则股权转让无效或者公司有权申请撤销等。这样被代持人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如果代持人未经被代持人同意即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被代持人就可以提前知晓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被代持人有权向提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或申请撤销股权转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入股合同协议书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入股合同协议书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即出让方是否合法持有该股权,拥有处理该股权的权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入股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29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法律限制
上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以下称非股东)做出了限制。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它有两层含义:一是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的同意。二是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无论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须经合同股东过半数同意。由此可见,非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得向非股东转让出资。 
(三)明晰股权结构
在充分注意到前述法律问题后,应就被收购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四)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五)确定股权转让总价
(六)相互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七)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
股份合作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份合作协议注意事项: 第 一、确定合伙之前的准备。 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 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在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 3.拟定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 第 二、签订合伙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各个合伙人应该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者监督的权利。 第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利润分配与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分享利润和承担损失的方式以及具体事务的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支出的计算。 2.投票权和决策权。一般而言,各个合伙人有同等的投票权,这在涉及企业重大事务时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3.合理的分享利润权。比如说明在合伙者即使生病或者休假也有权利分享利润,但须作出一定的时间限制。这通常也是引发争议的重大问题,需要在合伙协议中列明。 4.撤资的条件和处理办法。比如当合伙人离开公司时,或者合作公司时,每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如何估价,如何处理等问题。 5.订立合理的财务制度。最重要的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计准则达成协议或让可靠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对于不参加实际经营的合伙人,尤其要坚持这一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2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权代持如何办理,职工代持股盖章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代持办理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公章。名义代持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及公司股东出具的知悉代持情况的相关证明,实际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转账凭证、出资付款凭证,股权代持协议(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些哪些事项呢? 股权转让,其实在公司经营领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行为。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设立之初,履行投资义务,将投资款项投入到公司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收回投资或者解除公司的股东身份,那么,就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通过这种描述,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通过转让的行为,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中必须要注意如下事项: (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 (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即出让方是否合法持有该股权,拥有处理该股权的权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292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签订股东出资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且在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时,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价值,以便明确各股东的出资额。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要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员工持股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