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确认之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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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股权确认之诉的流程是需要当事人先进行起诉,再者就是提交起诉书,以及还需要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法院受理了自己的请求,那么就可以依法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公司股权确认之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的股权确认在存在异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办理时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多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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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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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
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账进行记录和反映。
2、预付账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
4、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
5、各单位主管要定期过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部门对于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进行清收。
6、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
7、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款(债权)单位经办人要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债权)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盖有收款(债权)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账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并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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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之诉如何列被告的?
股权确认之诉中,被告可以是公司,或者是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此类诉讼案件中,阻碍股东身份与股权确认的股东并不是本案的被告,而应当选择股票发行的公司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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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属于确认之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民事诉讼上的确认之诉是不需要被告的,直间请求确认存在夫妻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其他纠纷,可以另案。故确认婚姻无效是属于确认之诉。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
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依法不予支持。
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由于无效婚姻违反婚姻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不利于婚姻法的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人民有权对此干预,限制当事人对权的处分,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如果人民在审理中发现所受理的离婚案件确属无效婚姻的,应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无论是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还是在离婚案件中审理发现婚姻无效情形的,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纠纷时,人民都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利害关系人是否仍然可以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婚姻法解释(二)》第6条对诉讼主体作了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因为离婚是以原有婚姻关系合法存在为前提的,无效婚姻当事人谈不上离婚。本案所涉及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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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之诉起诉的主体是谁?
股权确认之诉的起诉主体应该是公司本身,公司的股东,或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被告应改为公司。若存在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可以将争议双方都列为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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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确认股权之诉是合法的?
确认股权之诉合法的处理方式是:应诉的时候递交相关的股权确认的证据以及案件的材料等,积极的应诉。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的股权确认纠纷中,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但是反过来,如果股东名册没有登记,则公司不能据此否认股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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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流程图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六: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七: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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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被告是谁?
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被告是谁是公司,我国的公司中的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在我国的股权的规定中,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实行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虽未出资,公司可以成立,没有出资仍可取得股东资格。即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可以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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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书合同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确认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乙方在 占公司总股本51%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2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甲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甲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甲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乙方作为 51%股份的实际拥有者,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乙方有权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甲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代 持有 的51%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两年,到期日必须将 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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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确认股权协议样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三方确认股权协议范本
甲方(股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转让背景
公司成立于20年月日,现持有西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既不存在任何的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现股东构成:
股东
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
二: 股权比例为:
现由于甲方个人原因,甲方自愿将 公司合法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且股东会同意甲方的出让及。
二、转让股权份额
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甲方向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经股权转让后, 公司的股权状况:
股东
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
二: 股权比例为:
二、转让价格
甲方向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其中现金元,乙方同意承担 和 对于 债务,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购买甲方股权的对价。
甲方向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1、本协议成立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于开始承担 和 对于 债务。
2、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3、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4、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股权转让金;
2、甲方应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 公司没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于各方有权部门批准之日生效。
八、协议的效力
1、一切与该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2、与本协议有关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 公司股权转让无法实现,甲方承诺退还已获得的股权转让金,并向乙方和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的20%。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3、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九、争议解决及协议管辖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提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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