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提前三天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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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证人出庭作证提前三天申请的规定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需要在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法定举证期限最低是30天,证人出庭作证是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准予才可以。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但协商的举证期限需报请人民法院批准。
证人出庭作证提前三天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一、证人出庭作证提前三天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度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知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按照法律的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这些证人本身就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司法实践中很多证人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所以证人出庭作证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再加上证人证言本身就是口供,所以其他的证据也很重要。

我国的证人是各种诉讼程序中十分重要的诉讼参与人之一,因为证人是可以对案件的事实的证明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的,我们国家对于证人的规定以及保护也是十分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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