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就户籍制度来说,“黑户”一词就是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且没有身份证的人。
黑户是占全国总人口1%,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国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造成孩子“黑户”,一般系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或者是孩子在非医疗机构外出生,无法获取《出生医学证明》等原因,导致孩子不能入户。
“黑户”约50%是超生造成的,曾对分布在全国15个省份的1928个有效黑户个体进行了调查,在最终形成的报告中提到,黑户形成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不符合政策超生、未婚生育、没有主动登记和毕业迁移证丢失等。
其中,不符合政策超生占比约50%,这是因为在很多地方,户口登记与计生政策是捆绑的,如果没有准生证或不预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将无法登记户口。
解决“黑户”问题,要基层公安主动作为,我省是人口大省,对于“黑户”问题,基层公安也一直在设法解决。
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的必须坚持的“三个原则”,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办法。
一是依法办理、保障权益。这是登记户口的基本前提。按照法律规定,既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为他们参与社会事务、行使权利义务提供保障,又要在户口登记上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二是区别情况、分类解决。这是登记户口的具体路径。造成无户口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根据无户口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实施登记户口政策。
三是综合配套、部门协同。这是登记户口的政策保障。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涉及多部门政策衔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清理有关政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
比如,计划生育、收养登记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需要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进行无缝衔接;无户口人员落户后,相关的教育、社保等保障措施也要同步跟上。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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