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是一项违法成本,属于不应该发生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账务处理时,可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也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税收滞纳金在不可扣除范围内。
二、哪些营业外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一)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二)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3、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4、对于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要税局备案;对于没有达到使用年限,还没有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损,需要税局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因此有几项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能税前扣除的有,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等等这些项目,出现这些项目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