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3、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鉴于妇女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选择跟母亲过的现实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律往往更多考虑妇女和子女的权益: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4、竞价补偿。若双方都想拥有价值较大的房产,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若是一方在故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另外,一方若有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愿意支付医疗费时,法院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78****76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96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32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不一定。共同财产可以平分。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了,妻子必须要迁走户口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了,妻子必须要迁走户口吗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离婚了,妻子必须要迁走户口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了,妻子必须要迁走户口吗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必须到庭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必须到庭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担。
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才能依法公正处理。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办离婚财产必须平均分吗
法律中没有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平均分财产。首先对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不能分割的。其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从原则上来看是由夫妻协商分割,这个时候双方就能上了均等的分割。而要是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则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贷款必须要夫妻双方都在签字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财产的话,夫妻这一方完全有权利卖房子,就只需要签购买房子的一人。但如果是婚后财产,夫妻另一方参与了购房或还款的出资,就属于共有财产,那么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正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财产是否都必须平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财产是否都必须平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律师你好,夫妻离婚孩子必须一人一个吗
[律师回复] 你好,没有这样?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这就不难理解了,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仍处于哺乳期,肯定离不开母亲,所以法律直接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会尊重父母的一致意见。假如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就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了。当然,两周岁以下的,双方也可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确实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人民法院也会准许双方协商的意见。
人民法院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另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父母赠与小夫妻的钱,如果小夫妻离婚,父母反悔要回,必须返还吗
[律师回复] 如果男方父母给付女方的是彩礼钱,那么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彩礼的性质,彩礼在发生法定情形时,应当返还,依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可以区分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类:
(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分手,彩礼应当返还:支付彩礼是为了结婚,如果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则没有达到结婚目的,收取的彩礼应当退还。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双方办理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彩礼基于婚约而产生,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已经履行了婚约的主要内容,彩礼一般不应返还,但是依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是否确实共同生活为结婚的实质要求,虽为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因为结婚目的实质仍未达到,故应当退还彩礼。
(三)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这种情形需要严格判断,一般表现上都是为给付高额彩礼而进行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离婚时,财产是否必须平分
婚姻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遵循平等、关爱子女及女方优先、无过错方赔偿、公正清算和尊重意愿原则分配。如无法协商,法院会依据法规和具体情况裁决,优先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依法保护。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平分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必备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已婚者须提交结婚证书;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书;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它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
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
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必备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已婚者须提交结婚证书;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书;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它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
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
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
妻子出轨后必须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2、诉讼离婚
夫或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