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借贷被起诉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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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的话不算严重,第一,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即使败诉,被告方也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如果本人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的诉求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被告方只需要积极应诉即可。
因民间借贷被起诉严重吗

一、因民间借贷被起诉严重吗?

民间借贷被起诉不严重,只要债务人积极应诉并及时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即可。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一案(或:答辩人因___对一___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原告起诉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之后,人民法院立案的情况下会把起诉状的副本送达被告,对于被告方来讲,如果原告所述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被告方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名下的财产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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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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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规定,借给无证的人驾驶机动车辆,借证的人可以处吊销驾驶证且处罚元的罚款,车主会承担相应民事连带责任,不构成犯罪,如果该车没有加强险,如果出现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者无法尝还,需要帮尝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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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你说的如果伤者经法医鉴定是重伤,无证驾驶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可以被刑事处理的。如果是轻伤以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是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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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作,因产品原因产生过敏严重,导致住院能算工伤吗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您跟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干活时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至三十九条规定,您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建议您自行计算工伤赔偿的数额。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保留好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保留医疗费等费用凭证、病例资料等,以便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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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诚信的缺失,还款能力的丧失,以及出借人追逐高额的利润,缺乏担保与抵押,和借款文书不规范等相应情形都会导致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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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偷窥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司法解释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  
三、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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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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