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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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以后,对遗产进行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出具公证书。不过,遗产继承不需要专门办理公证。

夫妻间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间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

(二)审查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二、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事实上,如果遗产继承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构也不会出具公证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会因为没有公证书继承权就不受保护。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只有配偶,但遗嘱中可以单独指定配偶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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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遗产继承流程?
1、继承公证。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申请免税。3、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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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律师,请问夫妻遗产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怎么收?流程是什么?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产继承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房产继承公证相对房产继承过户来说简单一点,但不是因为简单就不重要,房产继承公证是前提,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多多了解。
房地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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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遗产继承流程
[律师回复]
一、继承机动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8、19条规定,继承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之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依法申请转移登记。车管所审查相关资料后将收回原有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车牌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目前,全国实行机动车限购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和贵阳。四个城市的限购方式各有千秋:北京为摇号购车,上海为拍卖购车,广州为一半牌照拍卖、一半牌照摇号,贵阳为分类号牌加摇号方式。不论哪一种限购方式,当地的限购政策都规定了私家车牌照是可以继承的。车辆是财产,才是遗产,车牌只是一行政许可,不是遗产,也不能继承。但是其因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车牌成了车辆附加值上最大的价值。车牌是车辆附加的一部分,继承人继承了车辆,也就继承了车牌。若车辆没有报废,继承人可直接将车辆过户给自己;若车辆损毁,但尚未办报废手续,继承人可在继承车辆后将车牌过户,然后再办报废手续,以使车牌发挥最大价值;若继承人继承了该车辆后,就办理了报废手续,该车牌的价值便灭失了。因此,在北京,车牌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原牌照持有人没有留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留有遗嘱,则遵从遗嘱安排,由遗嘱中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时,拍卖所得的车牌,可按近期拍卖价格为基础,各法定继承人竞价或折价协商。摇号所得的车牌,现行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就没有市场价格可言,各法定继承人可协商一个补偿价格;如无法协商一致,由按《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规定,将车牌判给更有需求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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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诉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遗产继承起诉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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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继承房屋遗产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的,须提供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20]78号、财税[2020]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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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诉流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遗产继承起诉流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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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丈夫死亡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有哪些,还请知道的高人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 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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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的一个同事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给他,他是结了婚的人,请问继承遗产夫妻共有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继承遗产夫妻共有是属于共有财产的。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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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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