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与被继承人不是直系血亲关系,其无权依据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包括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财产无订立遗嘱,无遗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关系,继承人的子女才有继承权。
二、继承权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遗产继承是所有人关心的话题,因为与每个人都相关,现实生活中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写遗嘱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继承权也是有顺序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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