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进户口报关如何报?
1、有介质进口
有些软件是存入光盘、U盘、磁盘或其他介质中运输入境(通常空运),但另外一些时候明明可以通过网上传输或者非实体化交付的情形,因为关务人员不了解无介质进出口流程,为了确保可以收付汇,所以还是找了一个介质,有时甚至是空白并没有软件的介质走了一趟虚拟进口,为了那张报关单,可以按照传统方式付汇,这个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有的时候软件是与设备一同进口,但是分别支付费用,此时就应分两项进行填报。如果把软件的成本按设备价款进行征税就太亏了,
此类软件存入介质实体进口的情形,在正常申报的时候只需申报介质的税号85.23(光盘、U盘都在这里),但是请注意,一些类似的产品不能按含软件介质归类,比如电子口岸卡和U盾(应归入8471.80)。
2、无介质进口
软件本身属于一种技术,根据商务部《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八条 国家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并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书、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包括中文译本)和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到商务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上述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并向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颁发《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当有《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后即可凭此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而无需以报关单办理付汇手续。但是这里请注意一点,因为是无实体进口,所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发的公告第40号的规定,还是要为外商的销售行为在境内加征10%的预提所得税。
二、技术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万分之五税率。
技术合同在进出口报关的时候可以将技术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处理之后进行报关,这样就会方便很多的。技术合同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的,一般是合同标的价额的万分之三,印花税最高是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万分之五的。在报关的时候也要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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