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他项权不是担保物权,因为实际上他项权主要指的就是我们国家特有的一种概念,在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基础之上所创造出来的,针对他人的一项权利,比如说有抵押权等,但是担保物权的话是属于其他类型的权利。
他项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一、他项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他项权不是担保物权,简单来说二者并不一样。

他物权 :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之物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如承包经营权。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

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等权利。他项权利的登记种类分为抵押权的登记、租赁权的登记、典权的登记和继承权产生的登记等。

二、他项权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的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处分权,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清偿。在房管局的登记部门根据双方提供的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合同、双方身份证明、产权证书就能进行登记。

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权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租赁权登记就是在房管局的租赁登记部门进行登记,需要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出租人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如果是商业租赁还需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忽略了租赁登记,没有注意到租赁权也是一项物权,如果没有进行租赁登记,承租人的有些权利则得不到保护,譬如拆迁安置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他项权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现在经常可以看到的他项权,主要就是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为了付清房屋的款项向银行贷款,这个时候银行就要求利用所购买的房屋来设立他项权,比如说抵押权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他项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物权法他项权证具体是什么
物权法他项权证具体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在我们的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房屋的他项权证以及土地的他项权证。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他项权利和他物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条文中有很多相似的名词,不仅长得像,意思也有相同之处,就很难区别和辨认,比如他项权利、他物权就是这样的一段词语,那么他项权利和他物权的具体区别在哪里呢,如何分辨呢?其实他物权相对于他项权来说范围更广一些。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担保物权的物质是他物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2、《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的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物权含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物权内容分类
物权的内容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
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这种分类的标准是物权的存续有没有期限。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的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我国还没有民法典,《物权法》上的物权就是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则是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
(7)本权与占有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1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担保物权抵押物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您推荐】吴江市律师瓯海区律师盐都区律师从化市律师惠安县律师于都县律师罗湖区律师查封是为保全财产常常采取的一个措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会出现被保全财产已经被担保或者抵押的情况。对于担保人而言,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两者之间的冲突应该怎么处理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已经抵押的财产是否可以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中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二、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对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影响
1、人民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
2、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在抵押物被拍卖和变卖后,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才可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当然,抵押权不因查封而受影响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抵押权的设定是在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之前。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再设定抵押权,自无优先受偿的可能性。
其次,申请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优先于抵押权受偿的债权。如属于上述债权人申请查封的(如特定情况下的税收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等),按照法律规定上述债权要优先于抵押权受偿。
三、抵押权人应对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的对策建议
1、抵押权人对享有抵押权的资产要及时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既要保证优先受偿权,也要保证优先处置权。
2、抵押权人要加强对抵押物的监控,发现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后要及时主张权利。由此看来,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两者之间的冲突主要是在于,已经抵押的财产能否被查封以及被查封之后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即是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被人民法院查封,但是这并不影响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他物权与他项权利到底有什么区别?
1、他项权利是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物的某些权利,也就是一项他物权!2、他物权的范围就更广一些,不但包括以上情形所说抵押物权,3、物权就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抵押物和担保物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担保物与抵押物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质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 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他项权证的担保期是干什么的?
现在的人都不满足于上上班拿拿死工资,好多都考虑出来创业。创业做生意都是要有资本的,没有钱只能贷款,但是一般贷款只能小额。大额贷款需要抵押物,比如房子,土地等等。抵押贷款就会有他项权证。那么,他项权证的担保期是干什么的?
10w+浏览
非诉讼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担保人能作为他项权人吗?
1、担保人包括以物作为担保的人和以信用提供担保的人。 2、保证人仅仅指人以信用提供担保的人。 3、提供物的作为担保的人包括抵押权关系中的抵押人,质押权关系中的质押人,留置权中的留置物所有权人。 4、保证人一般以信用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视为连带保证。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非诉讼类 > 房产查询 > 他项权是否是担保物权?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