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象征性给一些
入赘和男娶女情况不同,男方可以在入赘的时候选择给女方一些彩礼,但是不需要给太多,只是走个形式就可以了。
2.女方给彩礼
还有一些地区觉得入赘既然是男方去女方家,那女方家就需要给男方支付彩礼,彩礼的金额和讲究应该和男娶女保持一致。
3.双方都不用给
随着思想的进步,现在也有许多人觉得给不给彩礼都是无所谓的。所以虽然是男方入赘,男女双方也可以都不支付彩礼,因为结婚之后就由两个家庭组成了一个家庭,对于金钱方面如果太过计较的话,不利于夫妻生活的长远发展。
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是由谁给的?
1、彩礼是由男方给的,给结婚的女方父母亲。
给彩礼一般和定婚一起进行的,在定婚的时候,双方的父母或长辈就会聚集在一起,对婚姻大事进行一个计划和商量,是否给彩礼看双方的父母是否在意,有的父母比较开通,不要彩礼了。但有的父母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也会要彩礼的。彩礼的多少是根据男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双方父母和长辈协商来定夺的,没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多可少,只要双方父母家庭满意,作为双方的父母,儿女都到了结婚的时间了,彼此也会作出一定的沟通和让步,把婚礼搞好。
2、过去的彩礼是由女方的父母作为防老,作为女方的父母要的彩礼比较高,特别是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男方的家庭由于给不出彩礼而结不成婚的有之。现在的彩礼只是形式,可多可少,女方的父母收了彩礼后,也不用来防老,一般还要自己加一部分钱,给子女购一辆车子,或者给子女安排,购房子或其他财物,作为结婚孩子的家庭启动资金。
3、无论家庭富裕与否都会把彩礼钱给女儿,而父母还会给女儿置办些嫁妆,当然经济条件差的人家,也会从女儿的彩礼钱里扣。
结婚入赘彩礼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上文中已经介绍过了。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共同在一起生活的,离婚之时,不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期间超过两年以上,并且在同居时有子女的,分手之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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