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行政处罚申辩书
陈述和申辩人:×××
贵局于×年×月×日,向我单位送达了×××××告知书(×××字[201×]××号),因我单位×××行为违反了××法××条,依据××法××条,对我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特向贵局陈述和申辩。
陈述和申辩请求:
撤销×××××告知书(×××字[201×]××号)。
或,对我单位××××行为给予免于处罚(从轻、减轻)处罚。
具体事实和理由:
事实一:
事实二:
理由一:
理由二:
综上所述,××××××××。
现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望贵局在查明本案全部(真实)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此致
××××××××局
陈述和申辩人:
××年××月××日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需要明确的是,药店对有关行政处罚的结果有异议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申辩处理的,特别是有关意见是需要明确说明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符合自己的事实与理由的证据,最终由行政机关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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