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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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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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首先是需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然后双方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然后需要进行工作的,交接,交接完成后需要进行薪资的结算,如果有经济补偿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然后就可以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出具离职证明。
青岛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

一、关于青岛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提前30天进行书面的通知,然后双方需要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进行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然后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支付清楚相关的财务就可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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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第十三条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第十四条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建档: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正式借读学籍,高中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借读学校不建学籍,学籍仍旧保留在原学校。  
(四)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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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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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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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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