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一、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检察院管吗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一键咨询
  • 175****1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自诉案件中原被告都有上诉权吗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案件告知书副本应告知什么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一审刑事案件告知书副本应告知被告人。详细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上诉权。
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六、本院管辖哪些
第一审刑事案件  本院管辖下列
第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七、何时决定开庭审判  本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程序的各种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的,应当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八、在开庭审判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九、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3、对于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的案件。
十、如何送达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件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视为已经送达。十
一、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十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十
三、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
第二日起算。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分院提出抗诉。  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谢谢阅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能否上诉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复印被告人的复印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我国现有的司法制度上并没有将其明确为当事人,而作为当事人是必须和有必要出庭的。不过,被害人的身份仍然具有双重性,他们不仅是辅助控诉人,还是证人。但由于一些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被害人在诉讼中被扮成证人这一角色,再加上其他因素的牵制,使得被害人在司法实践当中极少出庭参加诉讼。但被害人出庭是有深远意义的。 首先,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当庭与被告人对质,使法官对证据的审查更为客观,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使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分清是非责任,找准法律关系,正确定罪量刑,作出合理的判决。 其次,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将矛盾及时化解,使其尽快走出犯罪带来的阴影,减少或杜绝缠讼和的比率,有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有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再次,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某种程度上来讲可以弥补我国法律、制度方面出现的漏洞,有利于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健全,增加司法的透明度,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法治理念,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最后,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使剧场化了的法庭成为民众亲近司法、走进司法的普法课堂,活生生的案例会教其努力提高法商,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同时也可以激扬其积极同犯罪行为作的勇气,更好的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自诉案件原告都能上诉吗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原告律师可否代理另案被告案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原告律师可否代理另案被告案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法律根据如下:
1、《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二)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律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利益冲突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各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
(三)明知本所律师及其近亲属同委托事项有利益冲突,仍指派该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
(四)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2、《律师法》 第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诉自诉案件被告可以上诉吗
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均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自诉人、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而自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广告要约的构成条件,广告要约与广告要约的
[律师回复]
一、广告要约的构成条件其构成条件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有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4条把上述条件规范为:(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把广告要约从一般商业广告的要约邀请中分离出来,不仅是合同制度的突破,也是广告制度的突破。
二、广告要约与广告要约邀请的区别广告要约作为订立合同的方式,是要约人通过发布广告的形式希望受众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有一经承诺就使合同成立的可能性。“这种广告,行为人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而是为唤起不特定的人响应而与之订立合同;一旦有人完成了广告所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这种广告是要约而不是要约引诱”。广告要约邀请是要约邀请人通过发布广告的形式希望受众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在发出要约邀请时,仍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商品价目表、广告等,都是较为常见的要约邀请。”广义地从形式上讲,广告要约与广告要约邀请都属于广告范畴,当事人都是通过“广而告之”的形式,发布商业信息。狭义地从性质上讲,广告要约邀请就是《广告法》所规定的“广告”;广告要约则不属于《广告法》所称的广告。在广义的范围内正确认识广告要约和广告要约邀请,对于正确认识当事人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效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广告要约与广告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为:
(一)从广告内容看:广告要约比较显著的特点是传递拟与他人订立合同或成交的意思表示-具体信息。如“我公司现有玉兔牌复混肥1000吨,吨价500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是一种销售现货的意思表示。而广告要约邀请则是通过对商品的功效、品质以及要约邀请人的形象、商誉等信息的传播,希望引起受众注意,并向自己提出要约的宣传行为。如“蒹薇宾馆,流连忘返”、“正义杀虫灵,害虫的克星”,是一种增强认知感的商业宣传、介绍。
(二)从广告效果看:广告要约的有效效果是受众直接承诺,表达出与要约人合意的意思表示,与广告要约人成就合同。上述复混肥广告,只要受众购买了该公司一定数量的复混肥,双方即构成了合同关系。而广告要约邀请的有效效果是受众受广告的影响,向要约邀请人提出订立合同或成交的要约,经要约邀请人承诺,方成就合同。如上述“蒹薇”宾馆广告,受众得到的信息是概念化的。受概念化信息的影响,受众到该宾馆后,还要就住房标准、饮食风格等方面提出要约,宾馆若能承诺则合同成就。否则,合同不成就。
(三)从广告主的地位看:广告要约的要约人是具体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如上述“玉兔”复混肥广告中,要约人是“我公司”,即该广告的广告主。受众只要按照广告内容作出承诺,即与该广告主成就合同关系。广告要约邀请的邀请人,往往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相对于受众而言,与受众交易的当事人往往不是特定的,而是众多的。如上述“正义”农药广告为厂家发布,目的在于增强受众对该品牌农药的印象。至于成交时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谁,将由受众在销售商中选定。
(四)从法律拘束看:
1、广告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成其为广告要约;商业广告的成立没有法定条件的限制。
2、广告要约在发出以后,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产生了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它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相对人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在发出要约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有没有给善义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3、要约的内容必须实实在在,当事人必须按照要约拘束自己的行为;要约邀请的内容则允许合理的联想或夸张,以不违背法律为限,如“早一粒,晚一粒,即可止住打喷嚏,鼻塞,流眼泪”。
4、在发布的程序上,发布广告要约的程序比较简单;发布广告宣传的法定手续较多,法律对发布广告的限制较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诉自诉案件被告可以上诉吗
可以,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上诉权,都可以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上诉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