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用地进行强拆是可以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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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违法用地进行强拆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在我国的房屋拆迁的管理规定中,如果是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于继续施工的人员,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对违法用地进行强拆是可以的吗?

违法用地个人是不能够进行强拆的,但是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作出拆除决定,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内,该建筑所有权人没有进行拆除的话,那么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将会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违反土地法的违法建筑可以强拆,由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拆除的,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尽管是违法用地也是属于他人的个人财产,在没有获得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支持下随意进行拆除,或者是由其他个人来进行拆除,都是属于违法行为需要由企业和个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行政机关或者是法院下达拆迁的文件,那么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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