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房屋被强拆后怎么办?
如果是强拆,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我国目前执行的政策是: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再搬迁。除了强拆,相关部门也不能进行断水断电能行为。
二、房屋被强拆后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①被强拆房屋的自身价值:可以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索赔;
②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由于强拆是临时发生,那么房屋内的财物并未及时转移,那么对于这部分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③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其他损失:由于被强拆,被拆迁方面临租房协议违约、居无定所、搬迁困难等麻烦,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三、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强拆分为违法强拆和司法强拆,违法强拆是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违法行为,被侵害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强拆是政府部门作出拆迁决定,并提前半个月通知了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离,政府部门有权利实施强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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