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没有补偿金?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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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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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直至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存在继续存续还是终止用工两种情形,如果是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主动离职,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没有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什么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要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意愿,也考虑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劳动合同条件维持原来状态,用人单位提出续签但是劳动者单方面拒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否则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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