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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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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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上没有盖章当然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加盖公章,就不能说明这是用人单位出具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是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盖章是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加盖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格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在司法实践中,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各种文件,都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格式非常简单,如果不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只有加盖公章才能说明该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这是很简单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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