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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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举证期限,事实上,民事案件中举证期间是可以由人民法院确定的,如果当事人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困难,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举证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答辩事由。

2、答辩理由。

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的证据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如上所述,在股东损害公司利益之诉中,被告的举证期限要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准,一般情况下被告要在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内递交答辩状,递交答辩状的同时也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据必须跟被告陈述的答辩理由是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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