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假日不给休息犯法不?
1、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要求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但给相同时长调休,不合法。
2、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二、法定假日拒绝上班算不算旷工?
不算。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事先又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工作场所上班。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休日、法定节日是职工放假休息的时间,不是工作时间,因而公休日,法定节日职工不到工作场所上班不应算作旷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不按国家规定节假日放假可不可以投诉?
可以。
如果公司既然不按规定放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劳动时间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给劳动者支付三倍的加班费,未支付加班费的必须安排劳动者调休,如果用人单位既不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调休的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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