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债权金额清单怎么写?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债务明细表”字样,表上方应在两边分别注明编制单位名称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注明主管领导(盖章),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等信息。表格中表头应由类别,序号,债权债务人名称单位,币种,金额,债务债权发生事由,经办人,发生日期,应收应付日期,备注等部分组成,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信息类别。在对应“类别”的下方应先分为“债权”和“债务”两大类,在“债权”雷的后面应填写“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等小类;在“债务”大类的后面应填写“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小类,最后需要在表中适当位置插入每一小类的总计以及“债权债务”大类的总计,备注栏下可注明债权债务的实际收取和偿还情况,还可以注明其他特殊情况。
二、如何才能申请破产?
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是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先决条件。与破产宣告不同,申请破产只需要出现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的现象即可,但是破产的宣告则必须具备破产的原因了。
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债权人的合理的保护。在非特殊情况下,要债的人是很难了解欠债人的财务状况的。更难以准确的判断债务人是否是亏损盈利状态。所以,假如一定要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足够的事实的条件下证明欠债人已经资不抵债后,才申请债务破产,则债权人经过一系列的努力,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些不菲的成本搜集信息,导致破产发的实用价值大大折扣。所以,我国采用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这一个较为客观的事实标准,使得债权人可以很快速很好的很完备的很便利的行使这一权利。更好的去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权利。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债权人设担保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利的实现。但是设定担保后,并不是说必须依照担保的途径满足债券担保的建立。实际上使得债权人获得两个头衔。也就给予选择权、行使债权。
担保后这种身份在破产上也不应消除。如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问题,担保债权自然可以以这种身份要求对其开始破产的程序。
综上所述,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是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先决条件。与破产宣告不同,申请破产只需要出现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的现象即可,但是破产的宣告则必须具备破产的原因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