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会再受理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是不会再受理执行的,一般申请执行的时效就是为二年,但如果存在中断或者是中止的情形那么所存在的时间也会延长,这都是会按规定来处理的。
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会再受理执行吗?

一、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会再受理执行吗?

生效判决,两年内未申请执行后,法院就不负责受理执行了,但是其判决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生效判决的效力在于:

(1)强制性,判决一经生效,就判决内容立即执行;

(2)稳定性,判决一经生效,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必须依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

(3)排他性,判决生效后,在未依法撤销情况下,法院不得就同一事实作出其他裁判,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对于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当事人就需要及时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规定的时效两年之内没有申请的,那么所存在的执行时效就会失效,法院将不会再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会再受理执行吗?
一键咨询
  • 137****3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6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强制执行两年后还能再执行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强制执行两年后还能再执行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律师,我的表姐和她的嫂子发生了冲突,上诉了她的嫂子,请问那个二审判决执行生效后再上诉吗
[律师回复] 二审判决作出就立即生效,不能再上诉了。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普通案件都是采取“二审终审制”,即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所有的司法程序就宣告结束了。
如果你对案件结果不服,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申请再审,再审是针对一、二审生效裁判文书确有错误的一种纠错程序,不是平常的程序,所以不像二审程序,你只要上诉就可以启动二审。再审案件必须先经过法院审查,确认案件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实有误才会启动。而且有时间限制,一般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叫缓刑两年再执行?
缓刑两年再执行就是对于所判的刑期可以缓刑两年之后再依法的执行,这也是给予了两年的考验期,只要在此期限没有故意犯罪,或者是没有再做错事情,那么对之前所判的刑期可以不用再执行。遇到什么叫缓刑两年再执行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拘留未执行多长时间不再追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拘留未执行多长时间不再追究,立案到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香港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涉及财产在内地,可否在内地申请执行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6年6月12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9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现就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作出如下安排:
第一条内地人民和特别行政区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安排向内地人民或者特别行政区申请认可和执行。
第二条本安排所称“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
(一)在内地是指:
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
2.高级人民、中级人民以及经授权管辖
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基层人民(名单附后)依法不准上诉或者已经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的第一审判决,
第二审判决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由上一级人民提审后作出的生效判决。
(二)在特别行政区是指终审、高等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和区域作出的生效判决。本安排所称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在特别行政区包括判决书、命令和诉讼费评定证明书。当事人向特别行政区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后,内地人民对该案件依法再审的,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提审。
第三条本安排所称“书面管辖协议”,是指当事人为解决与特定法律关系有关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自本安排生效之日起,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或者特别行政区具有唯一管辖权的协议。本条所称“特定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合同,不包括雇佣合同以及自然人因个人消费、家庭事宜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而作为协议一方的合同。本条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的形式。书面管辖协议可以由一份或者多份书面形式组成。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
第四条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本安排规定的民商事判决,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提出,在特别行政区向特别行政区高等提出。
第五条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提出申请。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提出申请,两地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判决的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提供已执行判决的情况。
第六条申请人向有关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请求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书;
(二)经作出终审判决的盖章的判决书副本;
(三)作出终审判决的出具的证明书,证明该判决属于本安排第二条所指的终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地可以执行;
(四)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申请人是外国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向内地人民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执行地对于本条所规定的出具的证明书,无需另行要求公证。
第七条请求认可和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其姓名、住所;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住所;
(二)申请执行的理由与请求的内容,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以及财产状况;
(三)判决是否在原审地申请执行以及已执行的情况。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人民或者特别行政区判决的程序,依据执行地法律的规定。本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地判决到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的,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特别行政区判决到内地申请执行的,从判决可强制执行之日起计算,该日为判决上注明的判决日期,判决对履行期间另有规定的,从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
第九条对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原审判决中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经审查核实,应当裁定不予认可和执行:(一)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原审地的法律,管辖协议属于无效。但选择已经判定该管辖协议为有效的除外;(二)判决已获完全履行;
(三)根据执行地的法律,执行地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
(四)根据原审地的法律,未曾出庭的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或者虽经合法传唤但未获依法律规定的答辩时间。但原审根据其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公告送达的,不属于上述情形;
(五)判决是以欺诈方法取得的;
(六)执行地就相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就相同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者有关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经为执行地所认可或者执行的。内地人民认为在内地执行特别行政区判决违反内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特别行政区认为在特别行政区执行内地人民判决违反特别行政区公共政策的,不予认可和执行。
第十条对于特别行政区作出的判决,判决确定的债务人已经提出上诉,或者上诉程序尚未完结的,内地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中止认可和执行程序。经上诉,维持全部或者部分原判决的,恢复认可和执行程序;完全改变原判决的,终止认可和执行程序。内地地方人民就已经作出的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作出提审裁定,或者最高人民作出提起再审裁定的,特别行政区审查核实后,可以中止认可和执行程序。再审判决维持全部或者部分原判决的,恢复认可和执行程序;再审判决完全改变原判决的,终止认可和执行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本安排而获认可的判决与执行地的判决效力相同。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在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第十三条在受理当事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期间,当事人依相同事实再行提讼的,不予受理。已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当事人依相同事实再行提讼的,不予受理。对于根据本安排第九条不予认可和执行的判决,申请人不得再行提起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但是可以按照执行地的法律依相同案件事实向执行地提讼。第十四条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按照执行地法律关于财产保全或者禁制资产转移的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第十五条当事人向有关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费用。第十六条内地与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的标的范围,除判决确定的数额外,还包括根据该判决须支付的利息、经核定的律师费以及诉讼费,但不包括税收和罚款。在特别行政区诉讼费是指经法官或者司法常务官在诉讼费评定证明书中核定或者命令支付的诉讼费用。第十七条内地与特别行政区自本安排生效之日(含本日)起作出的判决,适用本安排。第十八条本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者需要修改,由最高人民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商解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两年未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些特殊违法行为不受两年限制。关于食品安全法中问题,鉴于关乎人的性命和身体健康,一般没有时效限制,违法情况可以得到处罚。
10w+浏览
行政类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离婚官司,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执行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就是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执行方面的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判死刑缓刑两年还会再执行死刑吗?
是否要再执行死刑就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一般只要犯罪者被判了死刑缓刑两年的,那么是不会立即执行死刑的,必须要过了两年的考验期来进行确定,只要在考验期的表现比较好,是可以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双方都同意接受并执行终审判决后,原告还能再起诉吗
[律师回复] 对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得上诉或重复;如果认为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3、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双方都同意接受且被执行终审判决,原告还能再起诉吗
[律师回复] 对同一事实,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不得上诉或重复;如果认为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
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3、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判决书生效后未在两年内申请执行法院会再受理执行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