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返还原物请求权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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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受理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条件是,原告跟案件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物权被他人侵占的事实和理由,被告信息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人民法院对当前的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一般人民法院都会向原告下发立案通知书的。
法院受理返还原物请求权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受理返还原物请求权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三、返还原物请求权效力有哪些?

1、原物返还(占有移转)。

2、孳息返还。在物权人之物为无权占有人占有期间,可能产生孳息。对于孳息返还请求权,物权人既可以通过自力请求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行使。

四、请求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特定人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请求权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

3、请求权不等于债权。

根据规定,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原因是,本人的财产被对方占有,并且占有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一般情况下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只能是物权人,但是物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比如委托给监护人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行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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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
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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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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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的人,一般是物的所有人。在共有的情况下,每个共有人都可以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共有物。但各共有人必须要求不法占有人将共有物返还给全体共有人。共有人逾越其应有部分而占有或使用共有物时,其他共有人对该共有人有请求返还其应有部分的权利。如果占有人在合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期间,占有物又被第三人非法占有,所有人可根据所有权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占有人也可根据其合法占有权,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占有物。
(二)所有人只能针对非法占有人提出返还原物,而不能要求合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否则,合法占有人可依据其合法占有权,拒绝所有人的请求。在这里确定占有人的占有为合法或非法,应根据所有人提出请求时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来决定。如果无权占有人占有原物以后,又将该物转让给他人占有,则所有人既可请求无权占有人,也可以请求现在的占有人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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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人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原物依然存在。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原物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所有人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还原物。
(五)返还原物在性质上是对所有物的占有的转移,而不是所有权的移转,因此占有人必须将所有物移转至所有人的控制之下,才能视为原物已经返还。但是,在返还原物时,所有人同意由不法占有人继续占有原物,以代替移转占有的,视为原物已经返还。
(六)返还原物是否应返还原物所生的孳息,应区别善意和恶意占有而定。在善意占有的情况下,占有人只返还原物而不返还孽息,同时亦可请求所有人补偿对所有物的保管和改良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在恶意占有的情况下,占有人应负责返还其在恶意占有期间所获得的一切孳息,并且无权请求所有人补偿其支付的费用。
二、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时应注意的问题请求排除妨害,是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遭受损害和其所有权的行使遭受妨害时,可依法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害,或请求人民责令侵害人排除妨害。所有人在请求排除妨害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妨害人是否具有故意和过失,均不影响所有人提出请求。但妨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妨害行为是合法的,即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则“妨害人”可以拒绝所有人的请求。
(二)所有人不仅可以对已经发生的妨害请求排除,而且对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的妨害,也有权请求排除。例如请求邻居拆除可能倒塌的建筑物。妨害既可以是侵害人的直接妨害行为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侵害人的物件造成的。例如,某甲的房屋倒塌,妨害某乙正常生活,某乙也可以请求排除妨害。但是,妨害必须已经存在或确实存在着某种危险,而不是主观臆测的妨害。
(三)排除妨害的请求权,除所有人外,对被妨害的财产享有合法占有权的人亦有权行使,排除妨害的费用一般由侵害人负担。行使排除妨害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条件是不同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请求排除妨害的情况下,所有人一般没有丧失对所有物的占有;在请求返还原物的情况下,所有人已丧失了对所有物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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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
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
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已经到执行庭的话,说明对方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如果不返还,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逾期未履行的,将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变卖(单位)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拒不履行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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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考虑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其实这个折价涉及实体判决,执行局无权对原物确定价值。准确的方法是终结执行,你们再以原物灭失,请求赔偿提讼,由诉讼庭判决被告赔偿原物的折价,再申请执行。当然上述办法有点麻烦,有时也可以酌情确定折价。如果原物价值较大,建议委托评估后按评估价格赔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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