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立案审查阶段法院驳回起诉方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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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驳回起诉方的意思就是,当事人的起诉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拒绝受理,通俗点来讲就是人民法院没有立案。被法院驳回起诉,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陈述清楚案件的事实理由,原告没有起诉的主体资格或者法院没有管辖权等。
民事纠纷立案审查阶段法院驳回起诉方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纠纷立案审查阶段法院驳回起诉方是什么意思?

驳回起诉指的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的行为。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分别是: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和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的份数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2、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对象和内容等。证明材料的份数与起诉书的份数相同。

3、证明原告诉讼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如原告有证据证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递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工商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成立的资料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3)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4、证明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材料。

(1)被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2)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卡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成立的资料复印件。

5、与本案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与被告存在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协议、借据等。

6、属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证明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迎泽区辖区的证据材料;就管辖有约定的,提交管辖协议。

7、其他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如特定管辖、专属管辖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虽然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起诉处理,但是起诉是有法定条件的,比如劳动争议案件就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男方的父母肯定没有权利代替男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驳回起诉时会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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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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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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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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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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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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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是哪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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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审判阶段一共有几个阶段?
[律师回复]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一般情况下整个刑事诉讼过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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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律图网、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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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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