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登记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虚假登记情节严重的认定,指的是当事人用个虚假身份或者多次进行虚假登记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虚假登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虚假登记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使用、使用多个、有前科劣迹、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使用、造成恶劣影响等。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应依据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确定。具体来说,行为人多次使用、使用多个、有前科劣迹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使用,极大地扰乱了公共秩序,社会危害性大,也可以推定其主观恶性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认定其社会危害性大。

1.使用多个虚假身份证件。刑法规定的使用型犯罪有使用假币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入罪标准是情节严重。根据司法解释,非法使用武装部队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1副以上或者其他号牌3副以上、军以上领导机关车辆号牌之外的其他车辆号牌累计6个月以上、军徽、军旗、军种符号或者其他军用标志合计100件(副)以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综上,可以看出,数量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基本标准。可以参照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的入罪标准,认定使用多个虚假身份证件为情节严重。

2.多次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实践中,行为人同一场合使用多个虚假身份证件的情况较少。多次使用的情形较为常见。从次数上来讲,可以参照盗窃、抢夺等犯罪的规定,规定多次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为情节严重。多次使用不仅包括了在同一场合多次使用,当然也包括了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虚假身份证件的情形。例如,在交通警察检查时出示虚假的驾驶证;在出境时使用虚假的护照;在乘坐动车时,使用虚假的居民身份证。

3.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也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值得注意的,《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有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法定刑最高为6个月拘役

4.曾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法中有多个罪名将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了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5.造成恶劣的影响。行为人虽未不具备上述情形,但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属于情形严重。实践中还存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骗领合法证件、逃避抓捕、参与诉讼活动等恶劣影响的情形,都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在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活动中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不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当然应当给予否定评价,可能还要进行相应的罚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虚假登记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157****6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56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虚假诉讼罪如何算情节严重
具体标准是:一、虚假诉讼的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虚假诉讼的行为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三、虚假诉讼的行为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情节是什么,情节严重的情节
[律师回复] 如果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加上主动退非法所得,有可能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3、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4、《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区别
[律师回复] 如果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加上主动退非法所得,有可能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案件怎么处理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如何认定情节恶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二)犯罪形式不同;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三)客观方面不同; 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定: (一)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主体与寻衅滋事罪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是轻伤、重伤或者伤害致死来处理。 寻衅滋事罪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公共秩序的危害结果,而积极希望并促使这种结果发生。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虚假登记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