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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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怀孕了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员工可以向单位提出主动性的离职,离职需要按照正式员工的离职流程进行,提前三十日向单位提交离职申请,完成工作的交接之后就可以正常的办理离职。
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了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二、怀孕女职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说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但是如果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三、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怀孕的女性员工处于法律规定的三期,属于三期员工,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理由对员工进行辞退,如果进行辞退的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关的一次性赔偿,如果单位拒不支付或者双方针对赔偿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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