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未缴税款如何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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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纳税人存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要足额的缴纳税款,还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纳税人未缴税款如何处罚?

一、纳税人未缴税款如何处罚?

1.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法律责任

税总关于预缴税款的系列公告,无一例外的都规定,纳税人应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或者未按照规定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被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吗?

与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不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二是在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

(三)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当事人。《税收征管法》既有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处罚款,也有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因此,上述当事人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不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没有如实的缴纳税款,除了要足额缴纳税款之外,还要有滞纳金。税收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其中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人,在税务机构检查时逃避纳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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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规定,买卖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之日,买方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应于10日内申报纳税,按照朝阳市契证管理办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款的,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日课征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如果接到举报并经查实,买受方肯定是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这是处罚风险;
2、如果卖方在取得该房屋时应缴契税而没有缴纳的,5年以后,当买方请求卖方抽出时间陪同去办照时,卖方很有可能不会管这些了,到头来,买方也只好忍气吞生,为了过户,承担本来不应由自己承担的税款了。这是多付出经济代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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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产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需买卖双方同时到场,方能办理。如果数年之后,卖方不在本地,至使找不到卖方了,那么这个房照也就不能变更成买方的名下了,至少目前没有很好办法解决这类问题,工作中也不时遇到此类问题,这是权属不能变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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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先公证后办照,同样存在风险。有的买主担心5年后找不到卖主,先去办理个公证,这样5年后办照时就不需卖方出面,买方可以独自办理了,按照税法和房地产税收有关政策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配合税务部门行使职务,税务部门将会定期与公证部门进行信息传递。这样,也就会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双方的实质交易。由此作为征收营业税的依据,确定卖方欠税,并将欠税信息装进该房屋档案,待5年后,受方缴纳契税,办理契证,办理产权证时,欠税信息会自动显示出来,不但要补缴营业税,还要课征滞纳金,并要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个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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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推迟办照期间,如果卖方去世,那么情况就会更加复杂。这时,房子是不能直接办到买方名下了,首先要由卖主的继承人,将房屋继承,房照办为继承人的名下。如果继承人承认这一买卖事实,能够主动配合买方同时去产权处办理过户手续,此房才可能办理产权过户,如果继承人不承认买卖合同,这势必要引发诉讼,情况就更加复杂了。这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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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随租赁种类、租赁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经营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出租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租赁期间利息、保险费、税损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如果租约中规定日常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进行,则日常维修费不应包括在租金中。
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租赁资产的买价、出租方垫付资金的利息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至于租赁资产的维修费、保除费、税捐以及租赁资产的陈旧风险等,一般由承租人负责,而不包括在租金中。也有的租赁租金数额事先不确定,而是按期根据双方商定的某种计算租金的标准,如产品的产量、销售量,使用机器的台时数、市场利率、物价指数等。这种计算租金的方法一般适用于零售业,也适用于矿地租赁和企业租赁。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如果没有收到租金,那么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以租赁他人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
未收到租金怎么缴纳房产税
[律师回复] 对于未收到租金怎么缴纳房产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收到租金如何缴纳房产税
当月没有收到租金要计提房产税。
未收到租金的也要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随租赁种类、租赁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在经营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出租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租赁期间利息、保险费、税损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如果租约中规定日常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进行,则日常维修费不应包括在租金中。
在融资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租赁资产的买价、出租方垫付资金的利息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至于租赁资产的维修费、保除费、税捐以及租赁资产的陈旧风险等,一般由承租人负责,而不包括在租金中。也有的租赁租金数额事先不确定,而是按期根据双方商定的某种计算租金的标准,如产品的产量、销售量,使用机器的台时数、市场利率、物价指数等。这种计算租金的方法一般适用于零售业,也适用于矿地租赁和企业租赁。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如果没有收到租金,那么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以租赁他人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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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欠缴税款怎么处罚
纳税人欠缴税款会被收取滞纳金。如果纳税人有能力缴纳税款,却存在恶意拖欠税款的情况,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作为纳税人有缴纳税款的义务,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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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国税增值税如逾期缴纳要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税增值税如逾期应计算缴纳滞纳金。要按逾期税额的万分之5处罚,按天数计算。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3、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实际困难,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则可以不罚款;但是,如未能达到延迟申报的条件而不予获批的,则应诚恳向税务机关说明,争取得到认可,那么,只要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期限内补申报,一般只需计缴滞纳金,无需受罚;
4、但是,如未能获取税务机关认可延迟的,那么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进行处罚,而处罚力度各地或不尽一致,难以判定处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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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延期缴纳该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买房后推迟缴税有什么风险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购房时间不超5年,对外转让房屋时应全额缴纳营业税。但并不是说买卖成交但暂时不缴税也不办理房照,待5年后再去缴税办照就可以轻易躲避营业税,推迟缴税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1、税法规定,买卖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之日,买方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应于10日内申报纳税,按照朝阳市契证管理办法规定逾期缴纳税款的,从2006年7月1日起,按日课征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如果接到举报并经查实,买受方肯定是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这是处罚风险;
2、如果卖方在取得该房屋时应缴契税而没有缴纳的,5年以后,当买方请求卖方抽出时间陪同去办照时,卖方很有可能不会管这些了,到头来,买方也只好忍气吞生,为了过户,承担本来不应由自己承担的税款了。这是多付出经济代价的风险。
二、买房后推迟办照的风险
1、按照产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需买卖双方同时到场,方能办理。如果数年之后,卖方不在本地,至使找不到卖方了,那么这个房照也就不能变更成买方的名下了,至少目前没有很好办法解决这类问题,工作中也不时遇到此类问题,这是权属不能变更的风险;
2、在推迟办照期间,如果卖方去世,那么情况就会更加复杂。这时,房子是不能直接办到买方名下了,首先要由卖主的继承人,将房屋继承,房照办为继承人的名下。如果继承人承认这一买卖事实,能够主动配合买方同时去产权处办理过户手续,此房才可能办理产权过户,如果继承人不承认买卖合同,这势必要引发诉讼,情况就更加复杂了。这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3、先公证后办照,同样存在风险。有的买主担心5年后找不到卖主,先去办理个公证,这样5年后办照时就不需卖方出面,买方可以独自办理了,按照税法和房地产税收有关政策规定,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配合税务部门行使职务,税务部门将会定期与公证部门进行信息传递。这样,也就会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双方的实质交易。由此作为征收营业税的依据,确定卖方欠税,并将欠税信息装进该房屋档案,待5年后,受方缴纳契税,办理契证,办理产权证时,欠税信息会自动显示出来,不但要补缴营业税,还要课征滞纳金,并要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个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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